未來是要建構腳踏車之都,這些站本來就是要廣設的,辦這投票是要讓大家知道這位局長有做事投票不代表會設站,那我們之前開心投票是投心酸的嗎?套句柯p說的專業的事交由專業處理搞到沒設的不開心,設了用不到多此一舉
市區的自行車租借站就是要愈多愈密集愈好密集到出發點和目的地都有站,這樣使用人數才會大量上升只有在大量設站、租借都非常方便時,懶惰的人們才會去使用它誰沒事會借台短程用的單車,花1hr騎到站點還車後再花30分鐘走到目的地市區的自行車租借站是短程交通用途,除非假日很少人會騎超過1hr的路程大都是從交通要點出發騎去上班、公園、圖書館,站點愈密集才會有愈多人使用跟雙北一樣只要是車站、捷運站、停車場、學校公園公有地,通通給它設站就對了密集到走路10min的路程內都能經過2個以上站點,這樣使用率才會直線上升這哪需要投票多此一舉,投了還不見得會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