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ng41 wrote:太有效率了吧~我家隔壁的鴿舍都沒來拆!!我也住大肚! 真的有危害、擾鄰 或 特種、特權的大違建才該儘早優先拆除 (管他是不是舊違建),否則魄力用錯方向造成擾民,下次也選不上的啦。
吳小胖1229 wrote:只能說,現在的政府才叫政府呀有在做事也被人酸怕被人檢舉就不要做違法的事那些做了還沒被檢舉的,要就自已先行拆掉不然等那一天被檢舉拆掉,就不要怪東怪西之前不拆不代表合法,很多都是積非成事就像住一樓的常會把前面的空地當成是自已的停車場,只能停自已的車開走就拿個東西當路霸,現在開放檢舉後,還會有人這樣做嗎就算現在沒人檢舉,也不代表以後有新的鄰居來,他也想要停而不會檢舉你 +1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