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期款60萬,貸款240萬;保險起見,若貸20年,每月貸款約1.2萬
扣除貸款每月盈餘=(6-1)=5萬;也就是說,每半可多存(還)28.8萬
300萬的房子,大約三年就可以繳清了
如果是租屋的話,假設租8千/月;三年租金就28.8萬了
一、以上述條件,若不提前還款(20年),購屋每月只比租屋多4千元
二、若拼一點,每半年多還28.8萬;最後付的總額大約=60萬頭期+250萬房貸。也就是說,3年共繳了10萬利息
假設三年後的房價不變,等於比租屋少支出18.8萬
三、每月支出1.2萬的情況,就算突然有重大變故導致所得驟降,應該還是負擔得起。
(除非有免費的房子住,不然租屋還是得花費)
四、若改成購買220萬的小屋,每月房貸將等同於租屋費用8千元;
假設前三年不提前還款,三年後大約剩140萬房貸;但三年時間足以存到(6-0.8)*12*3=187.2萬
等於說,花了8千元的房租費用,三年後還擁有(187.2-140)=47.2萬現金 + 一間小屋
屆時若房價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好像不太可能),賣掉原本的房子搞不好可以湊出300萬頭期款換屋。
其實依你們的條件,買千萬豪宅蠻困難;但若要有個棲身之所是決對足夠的。
PS:就算要購屋,建議量力而為。
(這也就是為何上述是以300萬以內的房子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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