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為什麼不也控訴違約的原地主 ? 也就是旭光公司 ?(聽起來像是合建案,有可能地主也是合建商)還有變相要勒索的新建商 ? 聽起來像民間專門利用畸零地來勒索住戶跟建商的海蟑螂公司 ? 請公布是哪一家 ?
事後諸葛誰都會當,重點是原建商跟地主協議好的,"永久無償使用"當地主將此地轉賣給海蟑螂,為了還銀行負債,海蟑螂再以數倍得手的價格轉賣給另外幾家建商,建商為的是容積率移轉的獎勵.所以原建商應該負起責任,出面協助解決問題,而不是說:被拆除之後,再視情況施捨一點補償..如此建商,以後誰還會信任?
該社區中庭即將被拆除.. 外人可任意進出. ..原建商/新地主願意資助做門禁........................地下室不在中庭範圍內. 謝謝.....................................................................
忍不住來多嘴一下:「永久無償使用」這個“契約行為”是原地主給建商的承諾吧?但這項承諾應該不表示地主不能轉賣吧?除了原先的「契約」也考慮的很周詳,明白表示若所有權移轉新的地主必須繼承這個義務(而且原地主有告知的義務)否則新的地主應該可以不理會這個承諾的。否則如果是個「善意」的新地主碰上個「惡意」的原地主要買下這塊地之前,怎會知道這塊地上有這個限制條件在呢?(要永久無償給人使用)當然這個事情裡面應該只有社區/住戶是善意的新地主/建商很應該是惡意的原地主就不一定了也許當初原地主也想把地「一併」賣給建商,但建商不肯買(猜想一下, 應該沒事吧?)法律程序嗎?就看是怎樣的法官了(免費的真的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