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mygo.com/news/content/?permalink=4d89aff7d4e9b
關於這則新聞,愛瑪市的住戶會不會擔心夾層被拆除?新文內容說明該建案夾層確屬違法捏!
買房子真的要很小心,當初我也去看過愛瑪市,一樓的公設跟游泳池真的很不錯,結果實際上是做停車空間用途,那應該都不能合法使用這些公設了吧,屋內的夾層又有被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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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部份內容
公平會表示,總瑩公司在廣告中以實景照片、文字或平面圖示等方式,表示建案有夾層戶設計,以及設置有1樓多項公共設施,易使消費者誤認建案已獲准合法施作夾層,增加室內使用面積,且1樓多項公共設施皆可合法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但台中市政府提供專業意見表示,建案地上1至9樓並未有夾層設計,地上10 至12樓有夾層設計,但廣告所標示夾層設計與核准圖說准予的夾層設計有其差異之處,已違反建築法第25條及第86條規定,屬違章建築,依法應予查報違建及拆除之;另建案1樓多項公共設施在竣工圖說對應位置皆為停車空間,依廣告所示於1樓停車空間施作前述多項公共設施,亦已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及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心得:當初銷售的代銷公司真的騙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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