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vil wrote:高樓層建築法定公設比跟低樓層建築是有差異的,分界點剛好就在15樓另外,消防法規也規定大樓超過50米須設置中繼水箱(恕刪) 以上所言個人覺得有誤,一般不超過50米的住宅大樓即使是15樓也是把安全梯換為戶外安全梯,16樓開始就必須設計為特別安全梯,所已就而住宅言分界應該在16樓另外依建築技術規則 第二百五十一條高層建築物高度每超過六十公尺者,應設置中繼幫浦其實實務上如果經過主管單位許可,現在是可以用設備去取代中繼幫浦的以上分享
戰友 wrote:真的是好品牌的建商,...(恕刪) 聽的出那種「失望」的味道.....(偷偷建議你,奢侈稅的問題不大,趕緊交屋開始算兩年,咬咬牙就過去了)(不然我還有好幾種辦法讓你的稅率降到3%左右,不過這些方法要收費了)
我相信這個時候惠宇一定不敢用“加價購回”這種方式來處理此例一開,這兩年賣出去的房子都要收回了以後生意也得循此例老董在台中也別想再出門了因為已經鬧的這麼大,這麼廣而周知若真的可以開此例那台中(尤其是七期)到處都是像天青那時掛的招魂幡同業群起而攻之的壓力很可怕的(這個”同業壓力“會有很多宣洩的管道/對象/方式,這個就不好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