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

7/1 台中市公車,恢復正常收費


fedora wrote:
延时拍摄记录中国速...(恕刪)


還沒換市長時,蓋好的橋墩就開始吊裝預鑄樑了。
一個晚上可以吊4-6跟,跨距比較大的,會採平衡懸臂工法,或是鋼箱梁。
胡市府時代,有精力包商倒閉,重新招標,又流標等等相關的狀況,
也都是會拖延到,我沒有特別為誰說話,只希望就事論事不要混淆視聽。

您那個林佳龍一上任主結構就快完成了,完全沒有說服力~~~
跟我想的一樣,政商關係得到了,市民一樣無感。
只有事後記者會,然後優化公車一樣糟糕。
這算什麼好結果??

台中公車大戰落幕 轉折是.......

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針對公車業者撂重話,他說,過去市府補貼公車客運業者的補貼政策有問題、黑箱作業,不知道錢補貼到哪裡去,也不知道業者的錢都賺到哪裡去,讓公車業者少賺就是市府的目的,他還要求相關單位進一步清查客運業者的業外收入及內外帳。

不過下午3點副長林陵三邀集台中市六大公車業者、交通局長王義川等人協商,一個鐘頭後得到共識。王義川會後在記者會上表示,事情的轉圜有轉折有兩大關鍵,一是大家都坐下來談,把各自的一本帳拿出來對。二是台中市的公車每公定公訂成本11年來沒調整,目前六都最少的,王義川認為確應反映業者合理的成本,同意最慢六月底召開交通費率審議委員會討論,他說,費率有往上修正的空間

王義川說,每公里公定成本有18項細節,所以之前雙方的認有歧見。調整公定成本關係到市府補助未來客運業者的虧損補助。

結論就是:
增加業者補助款,找到一個合理的合法的名目可以給業者。
業者有感,但市民有感嗎?
今天的新聞稿,告訴大家這次協商出來的方式是:市政府同意把費率調高。
議會沒同意之前,經過一個小時,這幾個人就同意調高費率,這算是黑箱嗎?


改變計算成本方式,換取補貼空間,十分典型的會計觀點,然後球員兼裁判的行政裁量權決定一切?

就「每公里公定成本」好像是交通部的38.88元,台中市要搞一個自己的成本計算嗎?

8公里就營運成本沒問題,搞一個10公里政策就有營運成本問題。

「成本」兩字,
市政府要採用業者的算法,自己放棄監督與衡量權了?
這個新聞稿內的「成本」,是業者的數據,市政府全數採用嗎?
還是基於跟其他五都比較? 但實際成本呢?

現在,交通政策還是一個拿市民開玩笑的鬧劇。

不要什麼都搞行政裁量,好嗎?
還是有人有收穫啊。

阿龍成功避免了持續被媒體報導負面新聞的危機。而且之前嗆很大聲,竟然塑造出自己對抗「財團(?)」的鬥士形象。

阿川成功避免了持續被媒體報導負面新聞的危機。不用下台負責,可以繼續用奇怪的理念敗壞台中公共交通。

業者成功把市政府逼上談判桌,不過最後能不能拿到足夠的錢還不一定。吵一次大家會同情,吵兩次就不好說了。

市民成功賴帳,之前「被迫」坐霸王車的部份,業者吞下去了,好爽。市政府省錢就是我們省錢。

至於持續低落的服務品質和離職的司機?誰在乎呀?科科。

我覺得公車業者最後還是會後悔的。但是機會自己放棄了,怪誰呢?

nkfcc wrote:
還是有人有收穫啊。...(恕刪)


你的感想完全正確。

可悲的是大多數台中人才不在意公共運輸發展。在此發表言論猶如狗吠火車,而媒體也不敢如實報導。

一個禮拜前:
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下午拿出交通部公定的「公車公定成本」計算方式,以每公里含汰舊換新、維修等18項成本為38.883元計算,強調台中市政府一年編列16億元預算,最高的一家公車業者一年補助9.2億元,「業者營運成本就是以每公里行駛成本乘以總里程數,另應加上其他公車廣告與超過10公里票價收入,減掉人事等支出,一算就知道是賺還是賠。」

他在市政府大罵業者超額利潤!!

今天:
王義川說,每公里公定成本有18項細節,所以之前雙方的認有歧見。調整公定成本關係到市府補助未來客運業者的虧損補助。


請問,審計部門的專業,可以被行政裁量嗎?
看到今天的新聞,我真的傻了!

原來交通部公定的「公車公定成本」計算方式,台中市可以另外審計!!!

如果業務跟老闆說:
固定成本要改變成變動成本,這公司是如何了?
真的這樣處理,會計應該會傻眼,不知道如何處理吧。

真的,名目貼補比較正常,片面改變成本結構就不尋常了!

請問,下面哪項是有歧見? 為何新聞稿不寫?
台中市可以另外定公定成本嗎?
台中市的車輛多特殊?
台中市居然可以改交通部所審定的「18項成本計算方式」?




台中市審計成本,提高2元/公里,台中市政府要付出:1億4000萬給業者。
台中市審計成本,提高3元/公里,台中市政府要付出:2億1000萬給業者。
台中市審計成本,提高5元/公里,台中市政府要付出:3億5000萬給業者。

依照新聞稿,可以推判中小型客運業者,拿不到什麼補助款。
採成本重新認定後,台中市最大的「台中客運」「統聯」會是最大的補助款承接者。
這樣玩,太....

統聯客運台中區主任林元凱強調,統聯這3個月來虧損3000萬元。
台中客運總經理葉茂彬表示,中客第一季就虧損上千萬元。

請問,最大的兩個公司,依照今天的協商會拿到多少補助款?
所以業者真的是有虧錢,不是像王局長說的那麼大聲是業者賺取暴利,所以才會增加對業者的補助
台中市政府這樣協商與妥協,採用方式是否違反審計原則?
一直以來,
因為免費里程,導致大家都忘記:台中市起跳的公車單段價錢是20元,比台北市審定的18元成本高。

比較其他地區:

〈台北都會〉公車補貼款 新北喊降北市不讓


雙北市公車爭議溯及北市宣布票價十五元調漲至十六元,陸續發現運價審理項目有缺陷、新北市運價審理進度慢且不願跟漲票價,直到三月二十二日的雙北論壇,決議組成委員會統一審理雙北市公車合作項目,才建立秩序。

吳國濟強調,新北市只是希望將複雜的事情單純化、管理權責明確化,雙北市已成立公車運價票價及分攤款協調委員會的機制,後續公車分攤款的爭議問題,應提由委員會來討論。 雙北市合組的委員會已召開兩次,北市日前重新修正原定運價十八.五六六八元為十八.○九九三元,公車票價也凍漲,票價維持十五元。

今年五月:北市日前重新修正原定運價18.5668元 新版為 18.0993元,調降0.4675元。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今公告說明,綜合各條件後,調整市區公車運價為全票18元、半票9元;高市交通局特別強調,調價反映成本,但不會影響民眾實質權益。實質搭乘部分,仍是全票12元、半票6元。

台中市:
台中市公車收費方式說明:. (一)基本里程票價全票20 元、半票11 元。 (二)每人每公里基本運價:2.431元。

依照上面文字,建議:
台中市先調降基本全票價:由20元改為18元,維持10公里免費。
然後,依照10公里免費的部分進行審計補償,而非調漲成本。

因為「A」產生「費用」,就應該針對「A」來進行討論。
不能看到「A」產生的「費用」,就另外用「B」項目來做項目補貼。
這樣的新聞稿:「業者一個禮拜前的新聞,告訴我們是A項目的費用,新聞稿內的市政府說B項目可以調整產生費用給予補助」。
請問,今天討論的是A項目產生的虧損還是B項目的虧損?


放眼台北都在調降營運成本了,為何台中市要調漲?
這次調整目的,居然是為了是業者的補貼金額,這樣玩... 有點誇張。

交通局長都說「業者在賺暴利」
業者說「市政府的政策造成虧損」

請問,調整對方成本,讓補貼款增加,這樣的做法,徹底模糊免費里程貼補問題。
拿B項目貼A項目的虧損,這在民間公司,會被如何說?
如果未來台中市審計部門可以這樣同意,不如廢掉算了。


以後,落日條款,公車收費,市民到時候就知道,今天的新聞讓大家未來回歸正常票價,會有多高貴。
落日條款之後,台中票價會變多少?


台中公車好貴!!!!!!縣市又有價差!!!市長救救我們!!!聯屬10000人讓市長看到我們公車族的不滿!
2011年某網友的整理意見,如果落日條款發生,台中市調整業者成本的後果就是...


台中的公車的起價實在太貴了,台中公車已經是全台來起價最高的公車(全台票價如下)

台北縣市聯營公車以『段』為單位:全票15元 / 學生12元 / 半票8元 ( 學生限用悠遊卡始有優惠,投幣則一律15元 )
基隆市區公車以『段』為單位:全票15元 / 學生9元( 學生限用悠遊卡始有優惠,投幣則一律15元 ) / 半票8元
桃園縣 / 嘉義市 / 台南市市區公車以『段』為單位:全票18元 / 半票9元
新竹市區公車以『段』為單位:全票15元 / 半票8元
台中市區公車以『里程』為單位:起跳價全票20元 / 半票11元 ( 持台灣通起跳價15元(8公里內)、超過40僅收費40元 )
高雄市區公車以『段』為單位:全票12元 / 半票6元
連江縣公車:全票15元 / 學生軍警12元
金門縣公車:全票12元 / 學生軍警10元 / 半票6元
澎湖縣公車以『里程』為單位:起跳價全票19元 / 學生軍警17元 / 半票10元

為什麼台中這麼貴???
難道台中的人比較有錢??
雖然說持有台玩通有比較便宜,但是這樣合理嗎?在台中只要忘了帶卡就要比其他縣市要付的錢要貴?

台中起價"20元"是"台中市"的價錢,只要有到台中縣的公車(300號以上)都是"26元"元起價,半年前我坐的時候是"23元"一年前我坐的時候是22元"我真不知道在幾年後台中公車價錢會長成怎麼樣,既然台中縣市已經合併了希望不要有這樣的價差了

公車對都市環境較好,如果較多人坐公車就會較少人開車,這樣空氣污染也減少了.

希望大家連署向市長說出我們公車族不滿的心聲讓大台中變更美好!
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快點改進!
2008年,台中市公車票價確定調漲,未來付現的乘客須多付五元。

2016年,台中市公車成本要重新檢討,然後乘客不需要支付任何增額費用,真是小確幸。市政府規劃用補貼方式處理。
20xx年,落日條款,台中市回歸正常收費,原本市府補貼的票價差,業者要收費多少?

今天的會議決定成本審議調漲,導致未來落日條款的費用增額,交給未來台中市民承擔嗎?

2008年油價大漲,2016年油價回落,為何台中市府認定業者成本必須要調漲?
依照2016的現狀,比較2008年的當時,台中市業者應該是要調降成本才對。
今年五月台北都降了,為何台中可以漲?
交通處,該說明一下,你們今天參與的會議,到底漲價的理由是18項內的哪個項目?

要拿成本來談補貼,就該先談油價的差異,業者這幾年的油價差價,為何不把當年漲價的20元,降回15元。



2008/7/1 柴油:33元/公升
2016/6/1 柴油:21元/公升

要算成本,先跟業者算這筆帳。


2008漲價5元,2016年要檢討成本兩字,就該先重新檢討當年漲價的5元!

~快意~ wrote:
奇怪了違規還敢大聲...(恕刪)


那個和禁行機車一樣道理的,北市不是說要全面廢除禁行機車了。

在不合理的小巷口設置二段左轉,又在不合理的時間躲著抓(24點大半夜),要叫人怎麼服?當然會有爭議。

台中很多那種檢舉魔人,就是這麼來的,因為強迫捐錢給市府很不爽,又看到交警都是為了業績在抓人的,不爽最後導致報復,裝一堆行車記錄器,故意開慢慢設陷阱,引誘別人違規錄影檢舉。

說的那麼正義,怎不去抓違規停車,就像前面說的,附近的福星路,違規停車的一大堆,也沒見著抓任何一輛,就大搖大擺停在那裡。擺明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偷拍、偷躲著抓,我們中華民國偉大的交警,都喜歡「偷」偷來的。

還有大半夜的,警車停在路邊值勤,不開車頂那個紅藍警示燈真的是合法的?

抓酒駕的,燈火通明,老遠就看得到,只有醉到不行的才會硬闖。

然後抓機車二段什麼的,都關燈埋伏躲著抓的,不是誇示法你懂嗎,是陳述事實,"真的"就是躲著抓的。

****************************

本想舉證該處的二段左轉(遵20牌)是違法設置的

比方說:是否有規定幾米寬、幾線道的路,才需要設二段左轉。

因為那樣的小巷口,設二段左轉,是極為不合理的。

如前面說的,整條路經過的巷口,沒一個有設,就只有那個巷口故意設了一個。

去查: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白話就是:根本沒規則可言,完全看市府高興設的。

條文上面有提到:幾公尺寬、幾線道的路才需要設二段左轉?

完全沒有!

隨市府高興設的,市府想設就可以設。

****************

我不知道你是否走過那個巷口,如果你曾經騎車經過,你一定也說扯。

那麼小的巷口,設二段,真的非常扯。

雖不知道是哪邊惹到你,政治立場、黨派之爭還什麼的,但覺的在那邊對立的毫無意義。

就算你開車,不騎車的,哪天市府缺錢了,照樣找開車族開刀。

就算你交警,同氣連枝不怕被抓。但都不覺的那業績制度很煩。半夜23~24點,人家都下班休息了,還要在那邊加班。聽說獎金也大砍了沒以前那麼好賺不是嗎。


沉默的代價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德國牧師Martin Niemöller(1892-1984)所做的詩。

fedora wrote:
那個和禁行機車一樣...(恕刪)

但事情有很難理解嗎?設警告標誌你都不遵守了,難道也要警告你不能超越停止線?認為不合理就去交通局申請疑義,請官員、議員、鄰里長等相關人員現場勘查,照規矩來不就OK,用投機的心態違規被抓就認了,有啥好怨天怨地或事後諸葛。
如果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你管政府缺不缺錢,警察有沒有業績,樹下有沒有躲人,正義魔人有沒有偷拍。
  • 2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