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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國泰府會園道?

alanyeh wrote:
這句話是錯誤的面積廣...(恕刪)

呵...你沒看完喔,我說的是
"台中市面臨二十米寬以上道路的大多不是商業區就是第三種住宅區,
或是使用強度類似但名稱不同的分區。"

舉例來說,單元二的住1-C就是使用強度和容許使用項目類似住三
因為屬於整體低密度開發地區,所以容積率降低,但還是可以開商店營業
而住1-A就不行了,是純住,使用上類似第一種住宅區
如果臨大馬路的,都不准做生意,地主們可是會跳腳的
mz3sp23 wrote:
呵...你沒看完喔,...(恕刪)


Dr.Evil wrote:
爽到做生意的人,害到...(恕刪)

成熟點...假如迪卡儂、IKEA、大遠百、大都會歌劇院是蓋在你買的房子附近

我想你就不會這樣酸溜溜啦
mz3sp23 wrote:
成熟點...假如迪卡...(恕刪)


mz3sp23 wrote:
呵...你沒看完喔,...(恕刪)

小弟有看完!您可能沒弄清楚單元二住1-C的規劃
住三容積率250或280,絕大部分行業都可申請
單元二住1-C容積率只170,與一般住一的140差不了多少
況且通則是規劃在25米以上道路
區內面臨20米道路的絕大多數是住1-B,容積只有120,僅供住宅使用
更重要的是住1-C不能申請飲食店或大型商場
連最多最重要的飲食店都不能開了
您說住1-C與住三或商業區「強度類似」小弟並不認同
Dr.Evil wrote:
真不好意思小弟之前住...(恕刪)

也不用不好意思!
百貨公司、IKEA、歌劇院等建設是否對當地房地產有加分作用不是你我說了算
端看市場的供需為準
台北信義區、台中七期都是一堆建設帶動當地發展成該市精華地
只要不是正對家門口
難道多了大遠百、IKEA、、歌劇院會讓當地房價下跌?????
下次如果你家附近有這些重大建設讓您想搬離,記得以比建設前更低的價格賣給小弟
因為你認為環境變差價格應該更低不是嗎?

IKEA在不同地點當然會有不同的規劃
國泰和IKEA花那麼多錢BOT不是笨蛋

大型百貨公司的集市效應您不用擔心
以前中友剛開幕小弟去逛過,那附近根本沒人,現在呢?房價呢?

歌劇院雖是「市立」,但現在是直轄市,經費多了不少
況且中山堂早該淘汰了,換成歌劇院應該剛剛好而已
周邊都是園道、停車場
園道走幾步路(不用五分鐘吧)直達新光、大遠百和TIGER CITY
離高速公路、中彰比中山堂近的多交通方便
還有一堆知名特色餐廳、惠來遺址
腹地不大??
如果連中山堂都還OK,歌劇院的效益應該更好吧
您說的和小弟的認知有些出入

alanyeh wrote:
住三容積率250或280,絕大部分行業都可申請
單元二住1-C容積率只170,與一般住一的140差不了多少...(恕刪)

單元二住1-C的上限容積率是300喔...業主想要的話,沒問題的
使用強度類似於一般住三沒錯。

除限制工業、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及殮葬服務業(含辦公室)之使用外,
其餘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相關規定管制。
表示樓地板面積不要超過五百平方公尺,只要不違反第十五條規定,要開什麼商店都可以。

另外,單元二為何沒有"商業區"呢
其實有,細部計畫區內有一個"交通用地",
也就是俗稱的交六用地,面積8公頃,容積率是500。

交通用地之附屬事業得作下列之使用:一般及綜合零售業、餐飲業、批發業、一般及日常服務業、
金融保險業、觀光及旅遊服務業、娛樂及健身服務業、醫療保健服務業、事務所及辦公室、住宅、
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倉儲物流業、購物中心及批發量販業、廣告業、運輸服務業、通訊服務業、
停車場經營業、加油站及加氣站業、修理服務業、文化及教育設施及其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容許項目之使用,惟住宅使用比例不得超過總樓地板面積之三分之一。

不過您覺得不贊同住1-C與住三或商業區「強度類似」,小弟也沒有意見啦
"類似"本來就跟"等於"的語義不一樣

反正我的意思就是各個區域一定都會有住宅區和商業區夾雜,
只是新的重劃區因為可以事先規範,住跟商可以分的比較清楚,
但原有已經發展多年的地區,住商混雜是很普遍的,有人說這樣會影響房價,
我覺得不見得,那因人而異啦。
mz3sp23 wrote:
單元二住1-C的上限容積率是300喔...(恕刪)

住三沒有容積上限
mz3sp23 wrote:
除限制工業、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及殮葬服務業(含辦公室)之使用外,
其餘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相關規定管制。
表示樓地板面積不要超過五百平方公尺,只要不違反第十五條規定,要開什麼商店都可以...(恕刪)

不是寫明了限制工業、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及殮葬服務業(含辦公室)之使用?
住三則是「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相關規定管制」,沒有除外條款
mz3sp23 wrote:
另外,單元二為何沒有"商業區"呢
其實有,細部計畫區內有一個"交通用地",
也就是俗稱的交六用地,面積8公頃,容積率是500。...(恕刪)

怎麼從住1-C提到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前提是「交通用地應整體規劃(包括土地、建築物之使用、營運管理財務計畫相關計畫等),應符合基本需求表(詳附件二),並經本府交通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並得分期分區開發興建,其場站及交通設施應優先開發完成。」您提的那些行業是附屬的
沒花個幾億是搞不起來的,不是一般餐廳、小吃店負擔的起的

台灣的生活習慣、環境、國土面積與國外不同
規劃方式當然也不同
除了深山、鄉間做不起生意的地方沒有商業行為
只要有人住的地方一定有商業行為,多或少而已
一般商業行為發達的地方代表附近人口多
房價自然不會太低
因此小弟認為房價和商業行為成正相關

mz3sp23 wrote:
也就是俗稱的交六用地,面積8公頃,容積率是500...(恕刪)

突然想起
您提的單元二交通用地就是市政路、環中路口的交六轉運站用地
面積和森林公園差不多
是個投資金額近四百億的大案
長億集團因地緣關係想搞
但小弟並不看好
長億的規劃施工能力不好
去看看單元二最大的環保公園就知道了
靠單元二賺了那麼多錢卻把公共設施搞成那樣子
唉....................
alanyeh wrote:
也不用不好意思!百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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