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f wrote:
這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如何整合,就算他們都同意,光只是要怎麼都更就吵個沒完;一個喜歡懷舊風,一個喜歡現代風
偏偏現在都更法打算拿掉強制拆除的條款
真這樣修,等於同意門檻拉高到100%
因為只要有一戶不同意,你奈他何,除非屋主死了,他的繼承人變成同意,否則其他同意戶也沒輒
唉,政府官員就是這樣,好官我為之,遇事能閃則閃,能躲則躲,只求運氣好沒在他任內出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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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談都更好了 小弟挺有感受的 雖不是從事此行業 但由於老婆家經歷6個建商來談都更(婚後案件都是我代表和建商溝通,最後還是沒成...唉,準備迎接第7個)
和這些建商也變成朋友 因此對於建商的想法與作法 法規的問題 特別是人性....都有一些認知與瞭解
加上我自己的觀察 我才歸納出持有稅制和建蔽率容積率兩項重要因素
我會說法定同意門檻拉高意義並不大 主要在於實務面建商一定是整合到幾乎100%才會推動(原因之一不想搞臭或把名聲搞爛,文林苑只是特例)
因此整合到50%或整合到80%其實意義不大 因為一向都是最後的部分才是最難的 整合到80%以上最後撤案的也不是少數
除稅制、法規面的因素 另一個重點就是整合戶數一多,代表人多、建築種類多(有店面、公寓、大廈、透天等混合) 那更注定是死路一條
再把都更議題拉回前頭 其實想都更的是政府 不是建商 很多人搞不清楚這點 是政府創造了一個機制一個都更特別法的大帽子 去增加住戶與建商參與都更的誘因並藉此媒合 反過頭來說 沒都更法 那保證建商連一點興趣都沒有 去求他都不一定會來...先到此 後續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