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來路等區段 10月起實施停車收費管理
原來最近一直把路邊車位劃成收費,是因為市府希望市民能修正「政府應提供停車位」的觀念,在日本等先進國家,未自備停車位是不能買車的。
另外,交通局長祁文中說,政府提供的停車空間主要是路外停車場,路邊停車位應僅供暫時、緊急停放,在一些地小人稠、寸土寸金的國家如台灣、日本,小型車的停車成本是很高的。台北人如果開車出門,能找到停車位就很高興了,完全不計較停車費多寡。
整個看下來到台北人這一句令人有點火大....明明窮窮的我就會計較.....

改善停車秩序 部分路段調漲停車費並配合加強違停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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