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浩子 wrote:總太建設 在未交屋社...(恕刪) 按照樓上一些人的幹話,沒有交屋產權是建商的,建商愛怎麼用也是建商的權利?那房子就算交屋,公設沒有點交,也是建商的,不是嗎?那建商租給別人當靈堂也可以?你訂的電器、車子,只要還沒交貨,廠商都可以爽爽用,用完再交貨?現在是買新屋還是買二手屋?還開放游泳池給員工用,如果有人溺斃......也是建商的事,跟住戶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