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不願意花辛苦繳的所得稅幫別人的私有財重建都更畢竟社會底層的是租客,擁有套房所有權的是投資客用公家資源替投資客翻新重建,不是在幫他們抬轎嗎?我才不願意我反而覺得社會住宅的價格優待或名額保障才能解決底層租客居住問題臺中公園旁邊黃金地段的社會住宅正在蓋了,盧媽真是未卜先知
說句實話,社會住宅一旦高比例底層居住,很快變成罪惡之城,連年輕人都不願意來住。這並非歧視,而是底層居民組成複雜,那天一個情緒不好,來個魚死網破,這責任誰都擔不起。2003年蘆洲大喜市社區大樓就是一對低EQ夫婦爭吵,釀成16人死亡大火。與其蓋社宅,不如補好社會安全網,對於精障、情障人士有專責機構收容,免得再發生這種憾事,或是那天走在路上莫名奇妙被挖眼睛。(當年在台北租房時,樓下曾有一位精障房客,我知道那種恐懼,清晨4點發狂尖叫摔碗盤是家常便飯,有時他半夜睡不著,還會跑到你家門口轉門把想要自己開門進來,或是躲在電梯口等你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