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0629823 wrote:
其實換個角度想,您可...(恕刪)
我覺得103年改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改"市價徵收"只是個法律表面上好看的局
而這個"市價"是誰訂的市價?相信也是政府經查以後得到的公告地價
但公告地價和實際價值往往不成正比,這個部分公道自在人心
談價是一部分,強制不強制又是另一個部分
四億這個數字聽起來就是協議價購+強制徵收綜合的版本
據我所知,那時候只有"一戶"同意這個價碼
而我個人覺得盧比較吸引人的地方就在於全部都用協議價購,理性感性溝通,而不走強制徵收
這大概也是她能在一年內就完成這項創舉的重要因素
無論如何執政者最大的成就除了政策,再來就是民意
而多花三點三億協議價購這一步走得很好,不只達成打通大智路的目的,也得到民意的支持,再來錢是花在促進中區東區雙邊區域發展的刀口上,三方獲利,這是執政者最風光的事
總結起來,這一次的大智路打通,我完全配服盧走的這一步棋
也希望盧市府能讓台中變得更好,持續改革
以上個人淺見~謝謝您的回覆與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