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房東爭取到12月底看看吧沒有簽約時 你就要有所警惕打算了。房子房東的 房東提前半年時間告知 也不算過分 也不算太突然。不管有沒有打官司 (我建議是趕快找店面 不需要弄到這麼難看)趕快賺錢買一間店面 才是上策。
SLC8856 wrote:真的...有能力真...(恕刪) 經一件事 學一次經驗租約 做生意 自己要投資 簽約都是5年起跳自己要設停損點 列入成本內 且是你們該想到的怎麼會是只租一年 當初沒想到 搬遷都是成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