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到重點了, 現在我開始合理懷疑: 為什麼一定要全部重鋪過,然後再怪給人民沒有素養。zenus wrote:應該是說 ,沒整修...(恕刪) 刻意將比較高的人行道全部打掉, 用扁扁的讓汽車可以輕易開上去的人行道, 再怪罪人民沒有素質跟政府沒有關係。
立法再怎麼嚴謹,最終都要靠執法。照片內的情況,看似透天厝,通常,屋主的心態是「門前都是我家的」。這種情況,沒人檢舉,警察不會自找麻煩去開單。樓主就多多檢舉,車主就會怕了。請不要一次檢舉整條路段,一次只檢舉幾戶,分區分次檢舉。好處是:1.讓住戶以為是隔壁鄰居去檢舉的,以後狗咬狗,互相檢舉,就沒有違停了。2.警察剛開始會勸導,久了,警察煩了,就直接開單了。
請你用心看兩張圖的差異。還有,政府有責任義務讓不好不合理的事情打預防針,而非單純怪罪人民。即便人民違規,也有責任要取締改善而不是怪罪人民。新鋪設的人行道,若只是更方便汽機車停放,影響人民行走,這政府可以不要。也已影響多數人行的基本權益。你可以再大聲說一次跟市政府無關,大家看在眼裡。奇里克 wrote:明明就是人民素質低...(恕刪)
取締罰款後,錢的用途是什麼?如果是專款用來改取締地點附近停車空間,但現在政府的做法是拿來亂用。相信騎樓或是沿線居民都會很認同取締,我看到日本是很多停車空間,總歸都是政府單位不認真又亂搞,護衛隊才是真正沒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