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tw wrote:
樓主,你輸了,竟然對一個酸民認真起來。
沒阿,我怎麼會真的跟他認真起來呢?
我只是單純對於"一個打雜流浪漢"這個ID感覺有趣罷了

我說過我只是閒閒無事心血來潮麻!
我不是說過了嗎?
你站在35樓時會注意馬路旁髒亂的垃圾嗎?


A*Man wrote:
他跟我說,4月時意外的買到一間3百多萬的20幾年辦公室,
屋主搬到台北了,懶得南下管理,所以想賣掉
權狀3X坪,室內有20坪,附一個車位,旁邊有付費停車場
室內有一般約70萬左右的辦公室裝潢 以下是他買的辦公室
他說屋主之前交給人代管,一個月租金15000
結果他看了,直接就跟屋主喬,就買到了
買到後直接掛租3萬
掛了兩個禮拜,每兩天至少有一組客人要看房
他就感覺很有信心能租的掉
後來談到最後他二選一
一個是做網路直播的,願意每個月3萬跟他租
另一個做弱電工程的,願意每個月2萬8跟他租
後來他決定租給弱電工程的每個月2萬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