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現場詢問公司之前訴訟糾紛的事情,才知道原來是之前的4.5年前大漁龍井有一批4戶透天,有一個客人在房屋合約簽約完成後,反悔要求要退,那大漁當時也是按照房屋買賣合約的規範及時程完成簽約,所以沒有買賣上的瑕疵或者欺騙消費者的問題,那大家協商不成所以就只好尋求法律途徑啦,台灣本就是法治國家,有問題當然是尋求法律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摟,那當時提告的購買人因為沒有甚麼理由可以要求解除契約,所以就找了一個房子前面的必經之路有一塊是別人的當初買的時候沒有講清楚的理由提起興訟,那最後判決書結論是提告人敗訴...因為那塊地跟透天的必經之路沒有任何關係.....
另一則是90幾年的查到的判決書,看起來大漁建設只是購買土地的買方,主要是賣方地主很多在搞不定告來告去而已.....
昨天去了解了以後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頭,我看現場銷售團隊也是蠻苦笑的說...區域建案越來越多其實多多少少都會有這種攻擊的發言,!看到黑影就開槍這是正常的!早就見怪不怪了...哈哈
(但當然對於我們來說當然是好事摟,因為我們能多了解一些建商信譽及經營的狀況,有問題都可以直接詢問建設公司了解真實狀況)
祝大家都能早日
買到理想的房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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