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部人士表示有幾個案子因為土地當初用老闆或高層名義買的的確因為目前司法程序無法過戶所以要買要住只能先付頭款裝潢進住不過扣押資產近百億然後欠稅約10多億明眼人應該知道發生什麼事...NeilCC wrote:看PTT上有人在說最...(恕刪)
我也有買,我是看到該案已經跟合作金庫簽立"不動產開發信託"才敢買的,而且土地也信託給合作金庫了,起造人也是合庫,你若不放心的話,可以去調閱該地所在之北區賴厝部段地號350-0土地謄本,就知道該案在105年10月所有權人是合作金庫了,也就是逃稅案發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