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老大 wrote:給你一個經驗參考以...(恕刪) 我也類似經驗 住頂樓 兩年多的新成屋漏水雙管齊下 樓頂管委會全面施作PU 防水層住家室內的天花板混凝土結構裂縫由建商施作高壓發泡灌注才成功止住漏水能夠協商先協商 提告曠日廢時 一年半載跑不掉 甚或更長協商目標:1. 管委會出錢作頂樓防水2. 室內天花板裝潢損失和天花板漏水施作 請建商施作或負擔費用
引言 2016-04-22 11:07 by tsai5059999正解 所以不知道他是哪邊有問題!!有出現 總幹事字眼 表示他們社區有 管委會!!如果有 那就是 管委會要負責如果是認定要提告也是可以請管委會先通知建商看要怎麼處理!!或者向市議員提出協調根本看不出來 有提告的理由!!甚至於用民事賠償!!^^^^^^^^^^^^^^^^^^^^^^^^^^^已經漏水漏到天花板了 之後發霉了 誰要負責已經知道開始漏了 趕快求助總幹事 結果 總幹事還把曬衣架 壓上去總幹事4/16 有跟修漏水師傅一起來看 結果4/20用吊車般曬衣架上去 正中紅心管委會與總幹事 有心再幫忙解決問題嗎? 是要把漏水區域擴大嗎已經有請總幹事連絡社區律師了 可是我也想要知道版大門怎麼處理是不是自己去按鈴控告比較快當然要賠償 晚上三點起來上廁所 看到天花板濕濕的 失眠到天亮 隔天精神不好 走路摔倒是不是要精神賠償 這又不是第一次 去年十月就說過一次了提告或許建商會比較全面性積極的處理 可是沒想到管委會竟然放了一個衣架在上面實在不知道該說甚麼好
liohcl wrote:頂樓已經在漏水了 ...(恕刪) 如果防水的施作與大大的損害在十萬元以下,法院辦理小額訴訟事件簡介: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1/assist01-12.asp
要告也是告管委會... 怎麼會告建商..告建商也是管委會的事...請樓主正式行文通知管委會處理, 管委會不理就告管委會...至於是管委會付錢還是建商付錢就不用樓主擔心了, 那是管委會要頭痛的事...當過幫人修頂樓的主委的人留
liohcl wrote:引言 2016-04...(恕刪) 既然有管委會了,你的一切就都是對管委會漏水造成的財損得以求償但是精神賠償什麼的,基本上就算提告也不太可能拿的到4/16會勘結果4/20吊曬衣架有可能是之前就跟廠商約好了沒辦法不出貨曬衣架並不會重到加深漏水
看了你的文章直搖頭這東西是有多重!?搬不走!?不懂裝懂很容易被打臉耶而且這是防水磚要刮壞他還滿難的真正的防水層必須把這些磚挖起來才看得到不過滿多建商裡面是不會多做一層這沒有一定,看工法教你一些免得被洗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