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laigmail wrote:沒甚麼,應該是8樓以...(恕刪) 依現行的法規有辦法一個建案掛案十年才完工?如果這一切符合規定那這種掛案十年的案建案有多少?且雙逃生梯不僅是火災逃生有幫助發生地震時,大樓的結構也比較穩固這真的是沒什麼嗎?
新法規實施前搶掛號很正常,掛了號沒取得建照就沒工期問題,今年7月1日前也掛了一堆建照,去年7月1日前也掛了一堆...結構法規因921改了之後,近年皆無大變動.就算有適用舊結構法規的舊建照,應該也沒結構技師敢用舊規定設計.2座梯是否利於逃生我認為不是所有類型建築物都適用.單純的集合住宅1座梯應該也很安全.(舊法規是每層240平方公尺以上才須2座梯,新法規是除了前述條件外,8樓以上都須設2座梯)2座梯的原意是基於2方向逃生的概念,但各住戶大門只有1個,2方向逃生並不成立.(只要逃生步行距離檢討ok,法規沒強制一定要2方向逃生)佳泰那案的"緊急升降機間"也是適用舊法規,這點你沒看出來.2座梯的規定讓雙拼的產品變少,多拼的變多,尤其小坪數.原因就是希望讓更多戶持分比以前大的小公面積.(雙梯+緊急升降機間單出入口+梯廳>2M不計容積)=小公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