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說自用住宅(持有6年以上)賺400萬免稅, 美其名是避免濫殺無辜,但其實也是開後門有賺錢就課稅, 幹嘛搞這麼複雜何況賺400萬很高耶!!如果不是靠裝璜再轉賣賺400萬, 而且因為政府建設使得土地價值提高,我還是堅持漲價歸公有時候我都在想, 這些公務人員(政治人物)寫的草案,是不是根本在圖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