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z9825 wrote:
林佳龍根本不管民眾的...(恕刪)
怎麼可能沒有動作呢?
你看,人家要求水公司要儘速修理,還要補償民眾呢。
水公司復水延後 林佳龍要求提補償
林佳龍表示,涉及到補償部分,將請市府與水公司協商,受影響住戶應該進行補償。
咦,可是我又看了一下類似新聞,水公司說「依約」扣減水費?
水公司承諾 依約扣減水費
蕭淑貞表示,此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停止供水連續超過廿四小時以上者,將依水公司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訂有按停水日數比例扣減基本費的約定扣除。
連續超過七十二小時者,除扣減基本費外,另訂有扣減用水費的約定,已請停水轄區廠所儘速報送停水用戶清冊,預定可分別於本年五、六月收費月的水費中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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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一切照合約在走? 那龍哥要提的補償到底是...?
除了合約之外還要跟經濟部討錢嗎? 是割稻尾還是爭取權益,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