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預售還沒交屋但是已經預付訂金了合約書上說"電力接通、自來水接通"之費用光是這兩筆就佔20萬了!!!我也很關注這問題再一個多月就要交屋了要怎麼確保自己的權益?我計算後,這筆20萬是算在房價頭款的期數金錢裡不知道主張成功後,這筆錢建商要用什麼名目來收取而且合約書上面寫的錢都分期數計算清楚他們不可能賠錢賣給我吧?
政府管到這個~~~會不會多此一舉~~~~售價中沒有包括的名目~~就是你要另外支付~~如果規定不能收~~建商就改放在售價內~~有差嗎~~~水~~電~~瓦斯~~~3項都是其他事業單位管的~~~自己去申請一樣要花一筆~~費用也是事業單位收走~~~要建商不能收~~一樣會把他攤在售價內~~~對消費者一點實益也沒有~~~只會製造政府很認真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