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i8078 wrote:如果確定真的要分割1...(恕刪) 請問您..在重劃地裡面有4筆土地,每筆土地都是相同的3個人持分,這樣的話,重劃完成後政府會自動變成一塊土地3個人持分嗎?然後可以申請直接分割嗎?PS..台中市辦重劃區14期
請問~所謂的公告前是指,重劃前的禁止變更公告 還是重劃後的公告分配?謝謝!答 : 重劃中的禁止變更公告是指土地禁止移轉及禁限建你要求土地分割需於重劃後土地分配公告這個程序之前(就要提出你的訴求)你可以打電話去市府相關單位承辦人員詢問現在重劃已經辦到什麼階段請問您..在重劃地裡面有4筆土地,每筆土地都是相同的3個人持分,這樣的話,重劃完成後政府會自動變成一塊土地3個人持分嗎?然後可以申請直接分割嗎?PS..台中市辦重劃區14期答 :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 31 條重劃後土地分配之位置,以重劃前原有土地相關位次分配於原街廓之面臨原有路街線者為準,其調整分配方法如下:一、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重劃區內有數宗土地,其每宗土地應分配之面積已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除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外,應逐宗個別分配;其未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按應分配之面積較大者集中合併分配。但不得合併分配於公共設施用地及依法不能建築之土地。法規是這樣,但市府願意幫你重新集中調整也是有很多案例,如果你想合併集中分配可以與辦理單位好好溝通協調,因為連公有土地(市政府或國有財產局)他們也都希望土地越集中越好(越大越好規劃),關鍵在於承辦專員願不願意協助你,你溝通方法用得好就能成功,反之他們也可以拿法令出來解釋,如果需要幫忙可以私密交換意見,至於分割一事是可行的(只要分割後不低於最小分配面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