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也沒人知道你買多少阿。而且目前台中十期推案量實在非常的大,大家也都知道現在房價非常的高檔,現在看空的人非常的多。你還是盡早出脫八。不然我了解的是 非常多的投資客都選擇十期做大樓投資。因為單價總價低...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內政部版本)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3994號公告修正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85次委員會議通過)第二十條 房地轉讓條件一、買方繳清已屆滿之各期應繳款項者,於本契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如欲將本契約轉讓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二、前款之轉讓,除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轉讓免手續費外,賣方得向買方收取本契約房地總價款千分之___(最高以千分之一為限)之手續費。第二十六條 疑義之處理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於買方之解釋。十六、消費爭議之申訴與調解因本契約所發生之消費爭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四條規定,買方得向賣方、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房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再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上你有理由可要求轉讓(法律沒規定你不得轉讓,到有限制建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若有問題可找縣市消保官申訴,自己權益自己應強力爭取!(我有律師朋友試過這方法,還真有用)試看看和建商談談,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有問題大家再想辦法(相關資料可到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索取,在黎明路VS大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