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cbug wrote:
另外,水利會用地若有標售亦可以購買,
緊鄰該地周圍的地主有優先承購權,
...(恕刪)
您說緊鄰該地周圍的地主有優先承購權,
但也有人說承租者有優先購買權,
而樓上網友說沒有優先購買權,想要買請一起參加投標....
三種說法不知何者為真?
tmd543 wrote:
(情況一)原地主本來就有承租,讓渡"使用權"收轉讓金還合理
(情況二)原地主未跟水利會租用,那何來"承租權"轉讓金之說?
而且如何證明他是"唯一"有權租用的人?
有承租權是因為土地在水利地旁吧?
那買地的人成為新地主後自然就有權可以自行
向水利會辦理承租事宜,為什麼要付給第三人錢?
(總結)如果是情況二,原地主根本未租用就要收"承租權"
轉讓金70萬,那我連原本那塊地都不想跟他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