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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預售屋合約內容有疑慮(沒有按照定型化契約走)

剛才又發現一個問題,

合約裡面怎麼沒有寫到:浴缸、乾濕分離的門,

請問各位大大的合約裡面有沒有寫到?
剛剛看了一下合約書~
有註明浴室採乾溼分離,無框式8mm強化玻璃淋浴間,
三段式TOTO蓮蓬頭及阿拉斯加五合一暖風機等等,其他設備就不累述,
(基本上樣品屋也看得到樣品,擔心做出來有誤差,建商應該都會讓你拍照),
供大大您參考!
感恩大大的詳細分享~也恭喜你剛買房喔!^^
我尚未簽約~目前是將合約帶回審閱~
關於我有疑慮地方~謝謝你提供意見~
我將會依照此法去爭取住戶該有的權益~
而我要恭喜大大你買到好建商~
合約內容都照著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走~
真的非常安心~
反觀我的合約~竟有如此的落差!
指是我擔心若建商屆時不願加註對住戶有利或照公版合約走的話~
我不簽約了~我的訂金不知能否可退~
(訂金紅色單子並未寫簽約不成可將訂金退還)


akime- wrote:
lizette大大您...(恕刪)
手機先生 wrote:
我的沒有…
我的認知是車位大小等同權狀坪數一樣
應該都適用找補的規定
我合約不在身邊
所以不知道找補的詳細內容
百分之二感覺還蠻多的

一百公分差了2公分
我們小車位是225cmx600cm
那不就變成約221x588…

------------------------------
嗯~對,猜對了
我們的適用找補的規定

契約第五條
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5-2.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乙方均應全部找補....以下略
(乙方是指建商)
剛好我們的契約
車位大小是含在本房屋面積裡
...(恕刪)



手機大大您好:我覺得車位的差距沒那麼小,
因為車位的土地不是獨立販售的呀!


我那車位也是含在房屋的土地裡面,
可是這樣就不對了呀!
如果買的人所在意的是車位夠不夠大的話,那百分之二差得可就多囉!
假設土地是面寬5米,深16米,那土地面積是90平方米(約27.22坪),
預期要蓋屋深11米,車位深度5米,

如果土地面積誤差百分之二,那就是差了 90 * 2% = 1.8平方米(約0.54坪),
那1.8平方米的土地,就是面寬5米*36公分,也就是車位長度少了36公分

如果土地面積誤差百分之三,那就是差了 90 * 3% = 2.7平方米(約0.81坪),
那2.7平方米的土地,就是面寬5米*54公分,也就是車位長度少了54公分

以這情形來講,預期車位是 500公分的,蓋出來如果是 464公分 或 446公分,都是可能發生的。

也就是說,房屋的土地越大塊,那車位允許的誤差就越大?!除非車位的土地是有分割出來另外算的
契約內對於車位面積有兩個尺寸
一個是私有車位之長寬所構成的面積
另一個是加總私有車位與公設的持有車位面積

所以...
我的是總面積相同時
私有車位面積縮小的算法(不含公設)
例如我把車道劃寬一點
車位自然就被縮小了
這時候縮小的到的只有私有車位的面積

實際尺寸跟契約尺寸一樣
就沒有數學題了
真是讓人霧剎剎
以我的荷包來說~
買房真的不簡單~買對建商~更是困難!
若建商沒照預售屋定型化條約走~
我們消費者能採取何種動作嗎?

要不然至少也別差太多!


手機先生 wrote:
契約內對於車位面積有...(恕刪)
其實惡法不是法
民間契約條文抵觸到政府所頒訂的規則時
已屬於無效條文
而消費者屬於弱勢
所以不用擔心您有在這份合約簽名蓋章就需要遵守這些惡質的條文

因此屆時若出問題
其實是可以先向消基會消保官投訴的
或者可以打集體訴訟
只是重點會再於
建商屆時是否仍存在或者建商是否有永續經營的理念,這其實是最麻煩的地方

不過我在想
應該可以檢舉啦
這麼明顯的違規
讓市府去糾正
要是我無法選擇其他建案
應該會在簽約後去檢舉
讓市政府來查
應該會溯及既往一起更改契約條文才對
這應該是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業務內容吧(統轄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可以上網查查並打電話去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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