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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後賣方欲動用履保價金繳貸款 請益

要過戶
不是要先塗銷貸款嗎?

前後順序有點問題


ddr7011 wrote:
我當初買房時賣方就要...(恕刪)
當初是另外辦貸款,

所以跟賣方貸款應該沒有關連

我也是覺得過戶不用先塗消?

這樣不就換賣方吃虧?

代書傳了土地所有權狀

所有人是我的名字沒錯...房事真的是不熟!


kevin5307 wrote:
要過戶
不是要先塗銷貸款嗎?

eric811211 wrote:
我也是覺得過戶不用先塗消?

過戶跟原屋主貸款是否塗銷沒有必然關係,如果一定要塗銷貸款才能過戶,那房地產市場將是一攤死水!賣房子還要先籌錢將貸款還清,大概很多人辦不到!
eric811211 wrote:
代書傳了土地所有權狀

所有人是我的名字沒錯...房事真的是不熟!

可以去調土地與建物謄本出來看看,現在舊屋主的貸款抵押很可能還登記在上面。

所有權狀只會登錄目前所有權人姓名,至於他項權利(抵押)要從謄本才看得出來。
eric811211 wrote:
想請問01上的各位前...(恕刪)

您買屋的付款狀況如何?是全部現金購買?還是需要辦理貸款?總價款多少?目前已支付多少?
需要知道這些狀況才能判斷。

那家銀行這麼佛心, 違約金是用餘額來算的。
我辦過兩家,
提早塗銷都是用原始貸款金額下去算%數,
對方的說法,和我認知不符。
要小心一點。
有點奇怪,所謂違約金都是在兩或三年內對方還清貸款並且塗銷抵押,銀行才會對他罰違約金。沒有說提早還可以少罰違約金這種事。流程應該是你的貸款下來,還清了對方貸款,他要拿清償證明塗銷。再來交屋。
eric811211 wrote:
當初是另外辦貸款,

所以跟賣方貸款應該沒有關連

我也是覺得過戶不用先塗消?

這樣不就換賣方吃虧?

代書傳了土地所有權狀

所有人是我的名字沒錯...房事真的是不熟!


...(恕刪)
以銀行作業來看
一定是先清償貸款
同時算有沒有違法金
最後才同意塗銷

所以你如果看到土地騰本是你的名字
那表示對方已經付完所有款項了
那還要繳什麼貸款
奇怪

而且權狀是傳真的
又不是正本
怎覺得怪怪的

那就請他快點交屋
交屋完就可以動用了
賣方是投資客吧!

一次拿走400萬?

是被地下錢莊追債喔,有這麼急?

先不要同意.

看看他還有什麼理由

都過完戶了,也不差一兩個禮拜吧(通常屋況只要沒問題,過完戶一週內可以交屋拿錢)


~WISH~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
樓主(買方)有無承接賣方貸款?
樓主(買方)如果沒有承接賣方貸款,賣方貸款未清償前,能過戶給樓主(買方)嗎?
真的不懂.


不需要承接賣方貸款,那樣做是買方信用不佳無法貸款才這樣做.古早以前很常見
通稱 {背胎}台語

可以.債權人又不是限制登記.只是設有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主要是對物次要才是對人.

買方這邊過完戶後用代償的方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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