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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新文華延宕後決定不蓋,已繳的簽約金無息退費合理嗎?


jn178 wrote:
是否有哪一位前輩能教...(恕刪)

我家也訂了一戶,也是受害者...
請問有沒有懂法律的買家可以幫我們看一下合約內容,沒道理我們毀約要賠償,建商毀約無息退款吧。
好辛酸,合約內容應該都對建商有利,興富發是上市公司透過外部的代銷公司來規避不必要的法律訴訟,所以消費者只能告代銷公司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春節長假躍居一線檔期...興富發成交近50億元,也是歷年最大量...
...
興富發副總經理廖昭雄指出,截至目前為止興富發除夕迄今台北大賣35億元、台中成交6億元、高雄8億元,不含台中「新文華」被預約的226戶,興富發全台就狂銷49億元,買氣超乎預期。
建商蓋不成 還可以賺下訂戶的利息
而簽約的訂戶如果不想買了還要另外賠錢

建商跟銀行果然是台灣穩賺不賠的強者...
"興富發新文華延宕後決定不蓋" => 這已經是白紙黑字了嗎?
如果是的話,把文件掃瞄貼上來看看,然後集合群體訂戶的力量,提出訴求,而不是簡單四字的"無息退費"!

人來了 霧散了 房子不蓋了,如果這不叫不負責任的市府&建商,那什麼才是不負責任的市府&建商?

人沒來 霧沒散 房子不蓋了......才是正解!!
人之賤‧在於都希望別人誠實‧卻又沒辦法接受現實!! 你出賤嘴!!我罵賤人!!
我也訂了一戶,裝肖耶!!什麼叫無息退費,我把錢存銀行還可生利息,建商把我的錢拿去週轉,現在不用了,再無息退還給我,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嗎?大家不要笨笨的無條件跑去退費,應集合眾人向建商一起索賠才對啊!!
契約若有建商免責條款,還要經法律判斷有無違反公序良俗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若有,則免責條款無效!若契約沒相關規定也沒關係,因屬民法買賣契約,就回規民法相關規定即可!建議向消保官及消基會申訴!

kuo3302 wrote:
契約若有建商免責條款...(恕刪)


那要打官司嗎?
興益發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鄭秀慧 函
受 文 者:
副本收受者:
速 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發 文 日期:中華民國102年 月 日
主旨:為通知台端於102年 月 日至 日前,攜帶附表所
示文件,前往接待中心辦理「新文華」預購權利之退
戶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緣本公司及地主承蒙 台端日前預為保留投資興建之「新文華」新建大樓 棟 樓及地下 層編號 號之購買權利,茲因本建案於辦理變更設計過程中,地方護樹民眾及團體,以本建案之興建,將影響基地旁一株老樹之日照及生長,向台中市政府提出申訴,要求停止本建案之興建,經本公司多方努力協商爭取,並已依歷次市府、護樹民眾代表、專家學者協商會議決議之結論及各方之要求,提出多版老樹維護計劃予主管機關,惟最後仍演變成大小不斷之抗爭,自此本事件已非單純合法建案興建問題之爭取,而係變為社會事件,且台中市政府亦將老樹問題與本案施工核准視為一體,至迄今不依法審核本公司已提出多時之變更施工計劃書,甚至直接對媒體表達市府護樹之決心,本公司自本年度3月初迄今
,這段期間不斷透過多方面努力及協商溝通,惟市府態度仍維持原保護老樹之態度,消極不核准本建案之施工,致本建案陷於無法繼續施工之窘境,且縱然依法提出救濟程序,亦恐曠日廢時,而無助益,因此不可歸責本公司事由所致生本建案無法續行興建之狀況,本公司甚為遺憾,惟為確保 貴我雙方權益,避免 台端權益受損,爰以此函通知 台端,謹請依主旨所示前來辦理退戶程序,本公司及地主將無息返還甲方已繳納之保留金,謹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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