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ddy wrote:比較想知道的是,究竟這樣的做法是否有符合建築法規,若已經是違反法規,但卻是建商們習以為常的默契,那樓主的標題倒是還蠻貼切的..(恕刪) 基本上法規不會規定這麼詳細, 樓主還是適合買成屋或中古屋, 眼不見為淨,樓主真的是少見多怪, 有可能等著接法院通知或準備再來一篇道歉啓事吧!!!
lahu wrote:先聲明在下不是幫建設...(恕刪) 用水泥袋下去塞我也看過很多次了的確是偷工減料不能說不影響結構就可以偷工告了啦! 雖然把錢拿回來的機會不大...台灣的法律已經爛到底了看014的案子,根本就是護航...唉, 說不定那個奸商也可以用"喬事費" 去賄賂...
tnutem wrote:不知道樓主有沒有在工...(恕刪) 就算是不影響結構 ,也必須要用料實在的填起來 ,該用什麼料就用什麼料 , 別參一堆543的東西.這就是建築業的漏習, 一直用錯誤的觀念傳承下去, 還一直以為是對的.難道買了用純黃金做的滑鼠,最後發現是鍍金的,可以用不影響功能這種理由唬爛過去嗎?? 太爛了......業主花了一生積蓄換來偷工減料的產品...唉~
tnutem wrote:不知道樓主有沒有在工...(恕刪) t大還真的是在工地"混"過....樓主就盡量去告吧,很明顯偷工減料~~~什麼預留的各間通道(俗稱狗洞),阿不就是Block Out麻施工完畢後還是可以組模用混凝土打掉,又不是很困難的事情,還有什麼紙袋是用來填縫用的奇怪觀念?要阻止水泥跑到隔壁房間組模版時就有方法那被紙袋塞滿的縫也可以用同等強度無收縮水泥打掉...似是而非的觀念還自以為這是建築工地的常識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才會大家不相信台灣營造業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