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客變需求的話,我覺得直接找建設公司反應(手法可以強硬一點,就是強調你的訴求及期限,每天不斷地打電話),效果會比較好。代銷經理就不用理他,因為他也不能解決問題。
所有的客變需求,建議在還沒交屋之前,全部白紙黑字簽下來並雙方用印,這樣才能保護自己。
此房子的問題基本上一直都存在,包括契約圖面與現場建築之差異、施工品質、使用建材等等,故之後自住屋我會以成屋為主(這樣才準確),而不挑預售屋,這樣才不會從施工擔心到成屋。
也希望各位住戶好好審視一下自己的房子,有哪些需要爭取的,趕快去協商簽約,這樣才不會損害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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