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院工程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發包時因為工程難度太高 所以臺灣沒廠商敢接
後來是麗明營造 想爭一口氣 接下來了 並研發出新工程技法 目前工程進行到地面灌漿
假日廣場停車場跟捷運是同一包商沒錯
但是也沒停工 目前由協力廠商 持續趕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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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民視報導,不意外

總是可以擷取部份事實報導,然後塑造成他們要的閱聽人效果
同樣的事件,還是要多看幾家的報導平衡一下才行
為何會有這則新聞
是因為昨天有幾個市議員帶著下游包商到市府討公道
協調會市府、北捷、包商三方都出席,所以才會有這則新聞
民視卻故意把重點-會議結論忽略掉了,其他家媒體卻有報導
重點一:
管線工程已與原包商解約,並重新發包,下月初即可復工,完工日期不變
重點二:
議員帶包商去陳情,本來希望市府的錢直接撥給下包,
但市議員最後了解到這是大信與下包兩造的民事案件,
市府和北捷並無作業缺失,直接撥款依法無據,於是摸摸鼻子下了結論。
台中捷運綠線是依據三方協調,由交通部委託台北捷運局負責執行工程發包,
去年中進行管線遷移工程發包,由大信工程公司得標。
由於北捷是跟大信簽約,大信再分別跟下游包商簽約,
因此協調會的結果,市議員暨立委候選人張廖萬堅表示這是法律問題,
建議下游包商應該聘請律師,全部循法律途徑先向法院提起保全債權,才能確保自己的權利。
下游廠商施工的工錢,這是他們與大信之間的契約關係,
不能由市府直接把錢支付給小包們,必須先清點完工的進度後,依比例提存到銀行裡
初估原包商完成15%工程,北捷正在清點工程進度,確認後會把工程款撥到銀行提存
不會付給大信,但後續支付需要經由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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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市議員都退駕了,還是有很多人不明就裡繼續跟著媒體起舞

bl1978 wrote:
對阿 還忘了講重點三...(恕刪)
呵...我是歸納各家媒體所報導的當天協調會議內容,就只有兩個重點
你的重點三,請教是引用自哪家媒體?
網路謠言電視台嗎?還是自己瞎扯淡?
如此金額的重大公共工程發包,自然是要依據"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
台北捷運和台中捷運相關工程都是如此,會受到政府和民意機關的嚴格監督
bl1978和北歐雲鄉兩位,如果有官員在發生疏失或弊案的證據,
趕快去跟記者或是民代爆料,選舉快到了,這將會是他們的最愛
不過,如果真有此弊案,就連網路上的鄉民都知道了,
本職為監督市政的市議員們卻在自己邀集的協調會上隻字不提?
如果不知情就是怠忽職守,有這種議員跟沒有一樣嘛!要等看報紙才知道?
如議員們已知有弊,卻故意略而不提,那就是與涉案官員同流合污了!更可惡!

延伸閱讀--
話說最知名規避監督的反例,就是高雄捷運了
看看吧~台中市政府和台北捷運工程局的官員們也要引以為戒!
案 由: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前局長周禮良,負責策劃主導高雄捷運紅橘線建設,卻未依行政院指示審慎評估並落實執行BOT政策,假藉BOT之名逃避政府採購法監督,甚且財務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前,竟擅專擬議簽訂興建營運合約,將政府巨額採購幻化為政府投資,恣任民間投資人以小搏大,獨攬千餘億元公共工程,迭生弊端訾議,犧牲全民權益,斲損政府形象,且於任內及卸職後收受廠商不當利益及邀宴,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彈劾案文中指出本案違失情形如下:
一、高雄捷運局前局長周禮良於高捷BOT財務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前,逕以政府投資額度1,047億7千萬元,與高捷公司簽訂興建營運合約,且事後在行政院函促下,方提報甄審委員會追認,擅專妄為,莫此為甚。
二、周禮良為達成招商簽約之目的,率以三年前政府原擬自行興建之財務計畫,作為民間投資可行性分析之基礎,並逕予公告承諾政府巨額投資,與行政院引進民間資金以紓解財政困境之BOT政策相悖。
三、周禮良為達成招商簽約之目的,明知高捷BOT政府投資非自償部分併交投資人承建,屬政府委辦事項,蓄意曲解行政院工程會函釋,藉以逃避政府採購法之監督,造成民間投資人獨攬政府出資近八成之千億鉅額工程,卻不須適用政府採購法規範,確有重大違失。
四、周禮良議訂興建營運合約之過程怠忽草率,導致工程實際決算結餘無法追回繳庫,反需額外編列預算,支付一百餘億元之物價指數調漲費用補貼高捷公司,怠忽職守、犠牲政府權益甚明。
五、周禮良於高雄捷運局長任內,不當收受高捷公司給付之高額審查費,紊亂監督與執行角色,且於CR7標開標前接受投標廠商邀宴,敗壞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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