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去的大門,沒有擋門.這麼重的大門,如果你推到底就會撞到後的的牆壁.連幾百塊的東西也不裝.
屋內的哈利都先把你打好冷氣管路的洞;但是你會發現客廰的室內冷氣跟室外機擺的位置超長,20米以上有吧.
冷氣的室內機跟室外機的距離越長,冷氣越容易壞.
廚房跟客廰的牆壁,跟外壁厚度不同,是後來才堆磚再隔間的,很容易在接縫處有裂縫.
雖然這個不影響主結構,但也要注意一下施工品質.
可用這幾點就可以跟建商再談價格了.
如果要實際了解附近的價格,就要問一下附近的銀行附近的貸款案件,大約是貸多少就可以推算比較客觀的坪數價格.
佳福君壐價格你也可以跟附近的親家-W 比一比;畢竟消費者要買的自己心中合理的價錢就得用等得觀望的時間去跟建商換合理的服務品質.
不要在第一時間就下訂,這就便宜了建商.
5年的管理費可以省去有很多人不繳管理費及在未完銷期間種種的收費麻煩.
格局大小也都剛好,雖然附近是一些舊透天,但是離中興路很近,商店多生活機能不錯,本來想直接跟她下訂,想說回去跟家人討論一下再說,但是小姐跟我說他們今晚就要漲價,總價最少多10多萬,有喜歡要快做決定,我想說回去討論一下再說,應該沒關係吧!!結果下午小姐打給我,10樓賣掉了,如果有考慮其它樓層,預算要多準備15萬,讓我跟太太好懊惱歐!差一天而已差這麼多~我們已經看房子一年多了~難得看到喜歡的房子~君璽真的很符合我們的需要~但是自備真的有限~他們又標榜不二價~一律謝絕議價~我們真的好困惱~是要加錢~還是再繼續找呢??麻煩大家提供點意見吧!!
ivy920104 wrote:
如題~有人去看過佳福...(恕刪)
ivy920104 wrote:
如題~有人去看過佳福...(恕刪)
個人目前已經交屋,但覺得當初決定太匆促了。
原因如下:
1)電梯不能直達頂樓,售屋小姐說為避免打擾頂層住戶,可是電梯若直達頂樓免經由頂層住戶再上一層樓,才是為頂層住戶著想吧?
2)頂樓完全無設施,連曬衣架都沒有,五個成年人的換洗衣物,只有一個小陽台,根本不夠晾曬。
3)代銷公司修改原公共設施的態度過度積極,沒有與之簽下同意修改公設切結書的結果就是後續服務態度冷漠與推諉。
4)冷氣機預先鑽孔的設計位置太粗糙了,牽好室內冷氣配線之後才發現線路非常雜亂,尤其是主臥室與第二臥室。
5)現場工務非常外行,非常簡單的電燈開關錯亂位置替換,也與住戶對峙老半天,住戶最後說,不然乾脆自己動手,之後工務才願意請水電工修改之。
6)20萬元的管理基金已經於7/15運作,至今卻未與第四台業者簽約,住戶自行找來第四台業者牽線的基本費當然比較貴,所謂的「五年免管理費」只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都是買者自掏腰包。說自己沒有此權限與第四台簽約的說法實在很扯,等到七成住戶進住成立管委會之後,先前自行牽線的住戶就必須負擔較貴的基本費。
7)同第六項,撞球檯與KTV都無法讓先住的住戶使用,但管理費卻已經在消化中,公設等同虛設。
8)售屋小姐當初雖然說大廳外的資源回收站會遷走,但至今無動作。
9)撞球檯與KTV房至今沒有被規劃為美體教室,希望後續住戶也共襄拒簽變更之切結書,否則一開始就強調無店面的住宅大樓淪為SPA會館,感覺實在不佳。
1.電梯不能直達頂樓,我之前住的大樓因為電梯可以直接到頂樓,結果有小朋友跑去頂樓玩耍,
不幸發生意外,變成兇宅,所以我才搬離那裏~
2.我之前住的大樓就因為住戶自行裝了曬衣架,結果造成漏水和地面也龜裂了~
3.我個人是已經簽了,因為我有去上過菁英部落課程,所以我認同,讚 讚 讚!
4.去找你的師父吧,不過使用者付費喔~
5.就已經修好了不是嗎~
6.我之前住的大樓,我們管委會用100戶去跟第四台洽談,也沒有比較優惠阿,因為他們獨霸整各市場,
除了他們沒有其他家可選...
7.這個我有去問過,因為後續點交會有損壞和維修的問題~
8.這我有去找銷售中心問過,他們真的有跟地主租賃土地,且我也有去投訴,這點還要靠大家一起幫忙~
9.這...我建議你再去銷售中心再去看看圖面吧!!
這位大大...小弟建議,如果你真的不喜歡這的話,那就把它賣掉,再尋他居吧~~!!
2.要求住戶簽切結書的態度強硬,這一點讓我最火大。況且根據房屋買賣合約書附件(七)第三條:本約美化規劃工作如有與建築或消防法規不合者,賣方不負違約之責,買方不得以此
(含現狀或主管機關之處分)向賣方主張任何權利。
建商已經將責任推得乾乾淨淨了,何必多此一舉?
3.空中花園的idea並非創新,成功的案例不勝枚舉,這樣都沒有漏水之虞,頂樓安裝曬衣架若造成漏水,只能說該建設公司的營造技術有待改進,有上進心的建設公司定然不會因噎廢食的。
4.大里區有兩家有線電視業者,並非壟斷局面。
5.分離式冷氣的屋內鑽孔是建設公司做的,牽線後有礙觀瞻與鑽孔位置的設計不佳直接關聯,與冷氣廠商(所贈送的全戶冷氣廠牌是聲寶冷氣)的牽線技術是間接關聯。
6.跑步機、撞球檯無法使用,只能當作我們這些先住的鄰居先幫大家看管囉!
7.舉出缺失只想讓準買主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歡迎意者進住囉!
Marx6666 wrote:
我已經住進來一個多月了,對於你所提的:
1.電梯不能直達頂樓,我之前住的大樓因為電梯可以直接到頂樓,結果有小朋友跑去頂樓玩耍,
不幸發生意外,變成兇宅,所以我才搬離那裏~
2.我之前住的大樓就因為住戶自行裝了曬衣架,結果造成漏水和地面也龜裂了~
3.我個人是已經簽了,因為我有去上過菁英部落課程,所以我認同,讚 讚 讚!
4.去找你的師父吧,不過使用者付費喔~
5.就已經修好了不是嗎~
6.我之前住的大樓,我們管委會用100戶去跟第四台洽談,也沒有比較優惠阿,因為他們獨霸整各市場,
除了他們沒有其他家可選...
7.這個我有去問過,因為後續點交會有損壞和維修的問題~
8.這我有去找銷售中心問過,他們真的有跟地主租賃土地,且我也有去投訴,這點還要靠大家一起幫忙~
9.這...我建議你再去銷售中心再去看看圖面吧!!
哎~~好粗造的銷售人員解釋文~~(by路過的雞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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