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接受交屋的只能尋求刑民事之訴訟,行政處罰可申請訴願,那是人民的權益。誰輸誰贏應該是沒有人贏,因為建商的態度與消費者的不滿,只是製造社會的成本法律的資源,大家想想看消保會法制局公平會行政院,台中地檢署與台中地方法院要處理多少登陽的客戶的訴訟訴願與調解申訴,社會大眾看到如此的建商,對消費者如此,誰敢買,誰相信這品牌,社會建商客戶沒有人是贏家的,試問這些人誰還敢買這建商的房子?其他人沒買的敢買嗎?行政立法單位對這建商什麼印象?
登陽老闆的最新說法,一摸留白是講空氣環境,不是說外觀,所以還特別寫的外觀留白也完全不承認,說全部的文案沒有寫到白的外觀。原來穗悅旁邊的空氣是白色的,中科的汙染太嚴重了嗎?廣告的白派外觀留白,白色柱列屋凸,許獻叡說的白派帶言是什麼?對這種建商老闆對事情的處理態度是如次,大家敢交屋嗎?還要考慮他們的房子嗎?登陽森濤的顏色變成如此,森濤的消費著看到登陽穗悅的翻版,你們對建商還有期待嗎?
102-6-20開賣一星期調價,102-7-20調第2次,總共調價4次,價格調了5.4萬,白色變黃色與後面的處理態度使客戶失望,16-7萬不含車的第一次價格,有客戶要建商無息退戶,結果建商拒絕,自己認為蓋的那麼好,實實在在的蓋,為何後面賣到24-5萬的價格,現在人家16-7萬不敢收回,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還是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問題?實實在在的按廣告蓋那麼難嗎?一個案子調價4次一坪就漲5.4萬,賺的還不夠多嗎?不能好好蓋房子嗎?沒有誠意出來解決問題嗎?
目前不知訴訟進行的進度如何了...看了文章內容~*以詐欺提出告訴,應很難構成吧,看起來應是廣告不實吧!詐欺是使用詐術欺騙...*文案中寫“留白”...也並無說到外觀是以白色呀!留白,可說為是留空白留空間...*而~有關顏色並非個人主觀認定…可以以業界常用的標準色票(如panton)來證明顏色區別!若能提出銷售當時的任何文件有提到外觀是以“白色”來建築,或是當時合約書中建材有標注型號顏色?如能提出證明,還有可能以廣告不實勝訴吧…以模型提出當做證據,似乎稍嫌薄弱,業者可說是模型製作顏色有色差,照片中因拍照光線有色差...廣告不實,可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損害賠償吧~要求重新以白色建築,可能性應該不大...
外觀留白有寫,合約也寫按指定顏色,電腦看板還寫白色柱列,以上海世博紐西蘭館當主題,以白派主題廣告。送審用米色,建照下來也是米色,但廣告寫白色白派,而且簽約也沒說米色,色彩學上的白色與米色的定義與白派大家去查看看,圖片爭議比較大,但文字廣告寫的清楚在法律上就很好認定了,謝謝大家關心,希望這案的判決會使台灣建築業有很大的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