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政府已經夠無能了
你...(恕刪)
說得太好了!就是常看到一些人明明有車格不停,偏要停紅線。附近沒車位,可以停遠一點不是嗎?為何一定要違規?
gorenew wrote:
其實應該要學日本推...(恕刪)
fortis0706 wrote:
公務機關的車輛也要如此,反正沒車為就不該買車。
還有常去的的地方也要有車位證明才能買車不然開出去還是違停,路邊黃線不能暫停超過五分鐘,紅線三分鐘,這是寬容的,紅線連一刻都不能停,黃線也只能臨停。沒有停車格的的路邊就是不合法的的停車,所以不要認為白線就是合法的停車(同樣是白線有分車道線跟路緣邊線。
一般車輛出入口就算沒劃紅黃線,二~五公尺內也是違規停車,路口十公尺內沒劃紅黃線也是違規停車地。只是警察可能也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懶得管。...(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