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請通過,非常謝謝各位的幫忙喔!
至於你說的第三點戶籍問題,不知道你所謂的不符合規定,是指1.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還是2.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這項規定主要是排除已經有房子的人,跟你是不是在戶籍地租屋或買屋沒關係。
青年安心成家的方案是你要回戶籍地提出申請(申請的條件限制也是參考你所在戶籍地的差異),然後如果申請到了,你要在哪裡租屋買屋都可以。
可以參考這則文章:
http://tw.house.yahoo.com/article/aurl/d/a/090219/69/gul.html
預定明年七月才完工的話,你可以考慮明年的這個時間點再來申請「青年安家方案」,這個方案會連辦四年,申請到的話,必須在一年內貸款買房子。不過到時候應該就沒有2000億優惠房貸了吧(可能已經額滿了)。
不過最近銀行放貸緊縮,建議你還是要先打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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