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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新成屋 / 廣告立可住

買房新成屋 / 廣告立可住


事情是這樣的
小妹在2020/07 就看到路上有這樣的廣告
因為目前住的地方有諸多不便之處,所以看到 "立可住" 這三個字非常心動~
想趕快搬離目前所居住的住方
於是在2020/8初簽約前後詢問可交屋日期,對方說9月初可交屋~
就一直等等等...

在10月初的時後
因為對方要求我們去接待中心對保,對保完馬上驗屋,隔幾天又說無法驗屋,因為沒水沒電
要拿水電圖、格局圖PDF都說沒有
於是問了接待中心的人員這個建商沒幾個建案是不是很不靠普~
不然怎麼說9月初就能交屋到了10月中了還沒下文~
接待中心的人回復說 :因為公司的人都以為使用執照文件已經送審了~~~~沒想到一直都還沒送出去


從10月左右就有住戶在詢問使用執照~ 接待中心的人都是統一回復已經送審預計11/10會拿到
11/10還沒拿到
11/20就有住戶去電監管局查詢,使照是10/21用掛號申請的,如果沒有資料缺少預計20個工作天會核發
直到2020/11/23使用執照才下來

第1點
光是送件(使用執照)的問題可以從9月初拖到10月中,公司都沒有任何人發現文件還沒送審...這個說法個人覺得離譜,不是有什麼隱情,就是公司內部沒有任何制度(沒有主管在管與追尋每個事情的進度)
而且監督局說收到文件沒有問題的話,預計20個工作日會核發,按照一開始的說法9月初能交屋,那8月初就該送件才對,

第2點
問接待中心的人員怎麼還不能交屋,不是說好9月初能交屋,人員只說到使用執照沒送出的原因,但實際上一樓大廳與地下室B3都還沒完工(2020/12/18看的時候),撇除使用執照的問題,實際就是沒完工怎麼可能9月初交屋。
就算那是人員搞錯說錯好了,廣告打著立可住的意思不是馬上可以住嗎?
簽約是簽新成屋的合約並非預售屋合約,所以合約內不會有交屋日期與尾約的條款,但在簽合約時問對方可否寫上交屋日期,對方不肯,最後還是簽了,可能心裡已經被立可住的廣告給洗腦了,心想立可住應該部會等很久吧~~~~


到這裡...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不給交屋日期不要簽合約,簽了合約就該認命~~~
簽約前什麼什麼都要看清楚巴拉巴拉之類的...但說真的,一個人一生中能有幾次買房的經驗(我是第一次),只能從經驗中成長學習

小妹疑惑 交屋至少要等半年,但廣告打著立可住,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這樣是否為廣告不實,先欺騙消費者可以馬上住,然後其實房子根本沒辦法讓消費者馬上入住,就字面上來說立可住的"立" 不是立即的意思嗎?

有沒有什麼途徑可以要求賠償之類的

簽約時我們也都說可以等到9月初,但現在看房子的情況應該是要等到2021年2月, 過年後了才能交屋了

之後有什麼情況會在更新的
2020-12-28 23:58 發佈
艾蜜莉兒952712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妹在2020...(恕刪)


那你得先看看你的合約裡有無註明何時交屋, 有的話,
當然你可以依約來求償或是取消合約!

(((不過, 我個人是覺得, 建商不是吃素的, 魔鬼藏在細節了)))
艾蜜莉兒9527123 wrote:
但實際上一樓大廳與地下室B3都還沒完工(2020/12/18看的時候),...(恕刪)


這是指你們簽約前,或是審閱期都沒去基地看過嗎?

合約沒寫交屋日期,那也沒寫完工日期嗎?
雖然就算有寫也肯定還沒超過就是..
艾蜜莉兒952712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妹在2...(恕刪)

廣告不等於合約,你在簽約時就應該要詳閱合約內容,確定有保證入住時間才簽約,如果合約裡面沒有保證的話,你就只能摸摸鼻子吸取這次的教訓了⋯
allenchu20 wrote:
那你得先看看你的合約(恕刪)


完全沒有註明何時交屋😩
哀~
存了大半輩子的積蓄拿來買房
第一次買房什麼都不懂,就遇到這種事😔
冷翡 wrote:
這是指你們簽約前,或(恕刪)

我們都有去基地看,以我的經驗就只有看到一樓公設與地下室沒好,問接待中心的人都說拉皮很快⋯
合約內沒有完工日也沒交屋日
這幾天網路上查,有人買新成屋、等了兩年都還沒辦法入住的⋯
好可怕⋯
那建案我每天都有經過,大概9月多就是現在這個樣子
看某些帖子的時候有人提到為何這麼慢,好似是因為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開在私人土地上,所以得重弄
不過具體不了解,沒進去接待會所了解
樓主你搜一下MOBIL01關於這個建案的帖子就會比較清楚
"小妹疑惑 交屋至少要等半年,但廣告打著立可住,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這樣是否為廣告不實,先欺騙消費者可以馬上住,然後其實房子根本沒辦法讓消費者馬上入住,就字面上來說立可住的"立" 不是立即的意思嗎?"

立可住的立是站立的立~

艾蜜莉兒952712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妹在2020...(恕刪)
買房子就是買品牌
這個品牌你信任你在買
不信任就別買

其實買其他東西也一樣
同樣吃漢堡,麥當勞、品牌早餐店、路邊餐車,三個品質會一樣嗎?
消費的觀念如果不改,下次你還是會吃虧的....
艾蜜莉兒9527123 wrote:
因為對方要求我們去接待中心對保,對保完馬上驗屋...(恕刪)

建議妳先到銀行取消對保.防損失擴大
未來建案拿到使用執照可交屋.再對保
詳情見 https://reurl.cc/8G6Oyb
copy部分內容如下
.
建案無法交屋的原因
73條:建案缺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使用
79條:建案缺使用執照.不準申請房屋權狀
.
建案拿不到使用執照的原因
擅自變更建照格局/建案妨害或破壞消防

71條.建案申請使照.需審核(竣工平面圖)
72條.建築/消防機關檢驗消防才核發使照
77-2條.建案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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