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為了想要一圓成家的夢!狠下心決定要買間預售屋!
但最近台中市房價真的是誇張就在想放棄時看到某房產仲介公司的廣告!算一算居然比展場代銷還要便宜(買起來應該會是去年新屋的水準)
之後談好價格決定要買!但總覺得流程怪怪的!
1.簽約當天在房仲的店而且是簽權利讓渡書(訂金10萬,有代書在,當天就把預售屋的合約給我(但當然不是我的名字而是營造公司的名字))
2.賣方居然是某家營造公司(只是有個代表人)
3.大部分的金額雙方約定在一週後先匯到對方公司戶頭,對方確認後再把他的發票給我
4.房仲跟我說要等建商通知才能換約,等到換約當天再把餘額給賣方(其實剩沒多少)@換約不是隨時都能去換嗎?
5.代書跟我說建商理論上實價登入會登第一手買家的價錢(因為多出來的部分並非建商賺走!建商報高等於稅金建商要繳)
我只需要保留讓渡書與發票將來要賣屋時就可以以我的買入價計算房地合一稅!不需要執著於電腦上看到的價錢……這是真的嗎?
請問以上是否有很多不正常的點呢?
不好意思第一次買屋而且是預售屋,爬文爬很久找不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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