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羅議員為升斗小民的事發言。這些在官員看來也許都是小事,甚至不當一回事,但對於小老百姓來說,也許是生活中的大事。很難想像所謂的民主,竟然是連娛樂都要被剝奪。除此之外,也煩請羅議員再幫機車族的路權更用力、大膽的發聲。廢除[禁行機車]的餘毒,讓機車騎士有更安全的道路可以走。桃園已試辦多年廢除[禁行機車],而且一直擴大範圍。事實也證明,廢除禁行機車,有效降低機車事故發生率。台灣要與國際接軌,交通法規也應該跟上世界潮流。大官也許不騎車,不懂得苦民所苦,但我相信您可以懂,既然要做就一次到位,不要有的路段廢除內車道[禁行機車],有的路段卻仍保留。這樣真的讓機車騎士無所適從,禁行機車餘毒仍難以清除。我經常看到有些路段根本不需要兩段式左轉(例如:向上路左轉文心路),但卻仍有一堆騎士停在斑馬線上代轉(因為根本沒有待轉格)(該不會我現在講了,過沒多久內車道就寫上禁行機車,順便畫上代轉格吧!?)。因此,除了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外。也要加強宣導[左轉靠左]、[右轉靠右]、[沒有把握直接左轉的騎士就兩次右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