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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事件
拜耳事件,又稱反拜耳事件、拜耳投資案、反拜耳運動、反拜耳案、反拜耳設廠案、拜耳案,是1990年代中華民國台灣一件反對外商投資的爭議事件。

目錄
背景編輯

拜耳是一間以化學工業為主的國際知名德國跨國公司。1994年,拜耳公司準備來台投資,計劃投資近新台幣500億元在台中縣台中港區設廠,生產甲苯二異氰酸酯(TDI)與二本甲烷二異氰酸酯(MDI);此一設廠開發生產計畫案,第一期預計一年生產10萬噸,是拜耳公司當時在海外生產單一產品之最大投資計畫。[1]1994年底,中華民國經濟部核准拜耳公司在台中港興建TDI廠的投資計畫[2]。為了釐清外界對於環境與安全疑慮,1996年拜耳公司在台中港設廠地點多次召開公聽會與說明會[3]。由於當時李登輝政府欲藉機提升國際經濟競爭力,因此該項投資計畫受到中央主管機關與台灣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在「亞太營運中心」的概念下獲得中央與台灣省政府的全力配合,被政府認為是推動亞太營運中心的旗艦。此案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經濟建設投資計畫。1997年,台灣省政府環境保護處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針對此案作出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後,最後決定同意拜耳公司台中港區投資案,並於1997年12月通過將台中港區土地租給拜耳公司[4]。

反對行動編輯

1996年開始,立法院、台灣省議會及民間興起反對拜耳設廠的聲浪。依照1995年《土地法》第25條規定,省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由於拜耳公司所需台中港區土地屬於台灣省政府之台中港務局所有,因此拜耳設廠案仍需經台灣省議會通過。拜耳案雖然經過中央與省府同意,但當時部分的台灣省議員與環保人士卻對此計畫案質疑,例如當時省議員楊秋興即揚言將拜耳案擱置加以杯葛[4]。拜耳投資計畫適逢選舉,以民進黨籍台中縣長候選人廖永來為首組成的「反拜耳設廠行動聯盟」率領反對拜耳設廠的民眾抗爭反對。廖永來的競選政見認為拜耳案為高污染性工業,主張以公民投票決定是否在台中港區設廠。

1997年12月9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發表了支持台中拜耳案公民投票聲明,全力支持拜耳案公投。環盟認為,拜耳建廠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只是建廠的先決條件,當地民眾才是最後的決定者,拜耳公司應尊重台灣人民的權利和尊嚴。1997年12月,廖永來當選台中縣長後表示,除了TDI以外,仍然歡迎拜耳公司其他高科技低污染之產業,但由於TDI在產製的過程中具有高度危險性,因此即使通過環評,拜耳設廠案仍必須經由台中縣公民投票[5][6]。台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並自行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表示不歡迎拜耳至台中縣設廠。廖永來主張以公民投票決定拜耳案後,曾授權邱太三、史哲及蔡其昌等人組成「縣政小組」研究地方公民投票。廖永來認為,儘管拜耳公司於台中縣境內設廠的地點屬於台中港務局,而環境影響評估之權責在於台灣省政府環境保護處,但對於基層民意和心聲有必要向中央表達,而透過公投表決拜耳設廠案是廖永來於競選期間開出的支票,無論如何都勢在必行[7],不過卻引發經建會和拜耳公司強烈反對。1998年3月6日,台灣省議會審查此案之租地案,於議事表決時亦引發正反雙方之對峙,但在國民黨強力動員之下,最後仍然通過了拜耳在台中港的租地案。

終止計畫編輯

1998年3月,拜耳公司正式終止來台設資設廠計畫。拜耳公司主要理由是沒有確切可能的建廠的時間表,在高度政治不確定性影響下所造成的商機延宕[8]。2000年1月19日,臺中港務局正式宣布,中止拜耳公司在臺中港的土地承租權[9]。

爭議編輯

經濟利益編輯
拜耳案受到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當時的國民黨李登輝政府高舉亞太營運中心,希望以拜耳來台設廠為模範,吸引國際企業招商設資。時任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何明桹曾表示,拜耳來設廠可增加稅收新台幣15億元,就業機會三百人,產值高達新台幣三百多億元[3]。對於拜耳宣布撤資,經濟部除了表示非常可惜與遺憾之外,也認為拜耳事件導致了外商對台投資卻步[10]。

安全疑慮編輯
拜耳公司計劃生產的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生產過程使用的毒性氣體引起民眾之疑慮。TDI是製造PU(聚胺酯)的工業原料,PU可以做合成皮、塗料等產品。反對人士指出,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在動物實驗中有致癌性,並指出二異氰酸酯比異氰酸甲酯的毒性高出20倍,認為當時的環境影響評估不夠周延,而省政府環保處也未盡到把關責任。[11]反對人士並舉例,拜耳公司擬生產的甲苯二異氰酸酯(TDI)之使用原料和產品,與1984年12月4日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博帕爾所發生的毒氣外洩事件之工廠洩漏的化學物質異氰酸甲酯類似,無論從生產、製造過程以迄最終產品之每一階段皆有劇毒危險[6]。

反拜耳與政治結合編輯
從政治層面來看,中央政府由上而下的決策模式,加深了地方居民的受害意識。雖然拜耳公司選擇直接與當地居民溝通,使原先當地居住強烈的反對情緒受到安撫,但計畫案之決策層次後來已經升高到政治領域,例如當時的臺灣省議會在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派系角力下決定拜耳案是否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與通過租地給拜耳公司,以及立法院決定是否給予地方自治團體透過公民投票決定地方公共事務之法定地位。而1997年臺中縣縣長選舉的結果,也變成了拜耳案是否透過公民投票作為決策的依據[12]。以結果來看,1997年當選第13屆台中縣長的廖永來以履行競選諾言而要進行公投,在計畫案後期主導了反拜耳設廠一案。也有研究認為,當時的台灣省長宋楚瑜與行政院連戰內閣的心結也導致了拜耳案遲遲未能過關[13]。由於當地居民對於污染公害的鄰避情結及恐懼感,以及行政院與省府之間的嫌隙,加上地方派系與民進黨等政治勢力的杯葛,致使拜耳案升級成為政治議題。

1997年12月10日,台灣拜耳董事長莫克在一次專訪中認為,拜耳案公投等於將拜耳推上政治舞台,拜耳沒有必要涉入台灣的政治問題;在民主國家裡,地方政府應相信中央政府對經濟的規劃,民眾應相信政府邀請的專家所作的評估;如果立法院立法要求類似拜耳的投資案要經過公投議決,「台灣不論是外商、本地產業的投資,要推動產業發展,將會非常困難」[14]。1997年12月19日,莫克在另一次專訪中認為,廖永來等反對拜耳設廠運動領袖將以環保理由反對拜耳建廠的人組織起來,是想從反對運動中獲取政治利益,民眾卻不了解這一點;莫克還說,台灣許多政治人物與專家都私下表達支持拜耳設廠,但由於台灣凡事政治化的結果而不敢在公開場合說支持拜耳設廠,「如果連表達意志的自由都沒有,這樣的民主算是哪一種自由」[8]。

2016年6月1日,前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陳文茜應世新大學邀請演講〈那些媒體說蛋的事〉,她說,讓她決定退黨的關鍵因素之一是民進黨主張拜耳案交付公投,那一刻對她而言是一個真正的挑戰,她也開始質疑「參政究竟是為了個人前途、還是為了理想」;她認為,拜耳案交付公投,代表台灣的公共政策可以隨著政治人物的個人利益與喜好而更改,外資見狀就會馬上撤退;而她因此慘遭黨內同志攻訐,讓她認清「是時候該和民進黨告別了」[15]。

民眾參與環評與決策之問題編輯
中央行政機關的各種行政行為,若未獲得民眾瞭解,很難獲得人民信賴而得以順利推行;因此允許民眾於行政程序中為一定程度之參與可以提高民眾接受度,降低執行時之阻力,減少事後之紛爭與困擾,並有助於行政機關為正確之判斷。然而在拜耳案中,民眾對土地開發計畫並沒有在行政程序中表達意見的機會。[16]而在拜耳案的公投爭議中,台灣省議會決議通過租地案後,台中縣政府於預計舉行港區四鄉鎮的公民投票,其實並無法源依據,某程度也突顯了民眾缺乏參與政府重大決策之途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既定的經濟政策先行核准污染源的設置後,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使得環境影響評估承受各界極大壓力,加上環境影響評估法制中民眾參與機制不足,使得環評程序無法有效發揮功能[17]。

中央與地方權限之爭編輯
拜耳案除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爭議外,也突顯了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問題。在地方分權化潮流下,惟有建立起中央與地方之間充分協調機制,才可以避免衝突,減少社會成本,達成地方自治行政。若中央立法並執行之重大政策決定事項與地方有利害關係,但地方無有效參與的機會,則中央執行時將遭遇地方強力反彈。台中縣政府居於地方政府,卻欲藉由舉行公投展現民意,用來對抗中央政府之既定決策;這種以公投爭取意見表達的空間和力量,背後顯示出中央行政決策程序封閉與簡略的問題。[17]而拜耳案的另一問題則是外商設廠是否屬於地方自治權限之爭議。以當時的《省縣自治法》規定,拜耳設廠屬於縣自治事項;但由於台中港區土地屬台灣省政府監督,且拜耳案已超越單純縣自治核心事項,台中縣政府並無權限主張自治權受侵害,且台中縣政府逕行宣告以公投決定是否發給執照亦有逾越權限[18]。不過就土地規劃與管理而言,地方政府對於中央規劃之土地利用規劃與執行,幾無置喙之餘地。尤其是拜耳案係經濟部依照《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授權制定的《工業區委託開發租售及管理辦法》,將地方政府對於工業區的行政監督與管理排除在外,直接剝奪地方政府的計畫權限,拜耳所在的工業區如同台中縣政府的「治外法權」領域,也是爭議所在[19]。

以上出自wiki.
雖然沒有拜耳,但是台中仍然成長為台灣第二大城。
而且未來有三井outlet。
如果有拜耳,遠雄應該也不會來蓋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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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10: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OUTLET 台中拜耳
TaichungJay wrote:
雖然沒有拜耳,但是台中仍然成長為台灣第二大城。...(恕刪)

台中縣從廖永來,台中市從張溫鷹之後
大台中十幾年來都是國民黨執政
如今台中市超越高雄市成長為台灣第二大城
功勞倒是變成他的了?

陳文茜說得很好,拜耳案代表的就是
「台灣的公共政策可以隨著政治人物的個人利益與喜好而更改」

延伸閱讀
郭正亮/從上海迪士尼 回想台灣當年氣走華納影城#李登輝
mz3sp23 wrote:
拜耳案代表的就是
「台灣的公共政策可以隨著政治人物的個人利益與喜好而更改」






有點煩





MZ大一定要說的那那末好



害我又要另類挺樓主







拜耳以及核四

小弟早生幾年 "不幸"親身經歷




未來歷史會記載

這是台灣的轉捩點





至於轉好轉壞

當然

國人依舊能秉持"盲人摸象"之大無畏精神 "各自表述"





從拜耳核四後

「台灣的XX政策可以隨著政治人物的個人利益與喜好而更改」

當中的XX

歡迎大家提供 任意置換




這絕對不怪政治人物

因為 是

選民"自願"進入"盲目"模式




模式不變




最後連象在哪都找不到





然後土地的主人

會大無畏的告訴全世界




騙人

"世界上根本沒有象"

廖永來 跟 張溫鷹 就是讓車輪黨長期在台中執政的元兇呀

一個紅包來 一個地下市長讓台中變風化城

拜耳要生產的TDI 六輕也有做 前者的環衛工安要可靠的多

拜耳的環保如果需要被質疑的話 照這個標準 全台灣應該沒幾家公司能活的

能讓黃仲生選贏 老胡長期執政 真的要感謝這兩位的濫 一次就讓台中人怕到

一任做完就馬上讓他滾下台了
本当の自分を、いつでも表現できる
18年前的文章 過了18年的台灣還是一個樣

【2000/07/10/聯合報】

記者許金龍/專題報導

還記得拜耳公司在台中梧棲的TDI(二異氰酸甲苯酯)投資案嗎?初期投資金額達百億元,預計二十年內在台投資達一千兩百六十一億元的投資案,在八十六年底因種種波折宣布放棄。拜耳隨即改赴美國德州投資,今年第三季即將量產。對拜耳而言只不過是異地而行,更動了投資步伐而已。台灣呢?只是失去了一樁可能上千億元的投資案嗎?

兩年來拜耳沒有停下腳步,除了即刻改赴美國德州外,拜耳在今年四月份即斥資二十四點五億美元,購併美國利安德(Lyondell)公司的多元醇事業部,立刻在全球取得十五處的多元醇事業部,隨著德州廠的TDI今年九月量產,拜耳已經順利全面掌握了PU製程中的所有關鍵技術。

有趣的是,拜耳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十多年,沒有建立一座工廠,台中建廠奮鬥了最少四年,最後仍是功敗垂成。反倒是靠著購併案取得台灣利安德公司在高雄林園的年產四萬噸多元醇工廠,拜耳才算在台設廠生根落葉。


拜耳 原本想在台灣設廠

拜耳向來自豪,靠著自行研發的TDI(二異氰酸甲苯酯)、MDI(二異氫酸二苯甲烷)與多元醇反應後就成了應用極為廣泛的PU(聚胺酯)。熱傳導性低、流動性高混和反應時間短、硬質耐磨特性、軟質可塑性與質感俱佳使PU成了隔熱、汽車內裝、直排滑輪與家具製造的重要材質。行政院也在八十五年將TDI與MDI核定為重要科技事業。

八十三年拜耳看準了PU在亞洲市場的發展潛力,瞧中了台中港區可以台灣為腹地,進軍大陸與東南亞,準備將台灣發展成拜耳PU事業的亞太生產製造與技術服務的重心,因而提出了TDI的投資計畫,拜耳在投資計畫中載明了「台灣地理位置適中,交通便利,擁有高水準的人力,台中港位於台中中部,廠區靠近港口適合拜耳長期規劃與營運,可提供亞洲下游各工業今天訂貨,明天取貨」。初期投資金額上百億新台幣,公司在台中縣註冊,在地方繳稅,除了建廠期間每年需三千名人力外,十年內將為當地創造一千名的就業機會。

沒想到拜耳的亞太PU事業發展計畫,卻牽動了台灣最敏感、脆弱的神經。拜耳在八十三年底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投資,當年亞太營運中心計畫喊得震天價響,八十四年一月五日亞太營運中心正式由行政院核定成為政府全力動員的施政目標。八十四年五月經建會成立亞太營運協調服務中心,拜耳掛號第一名在案,成為亞太製造中心的指標個案。


環保、經濟、政治 角力不斷

接下來一場環保、經濟與政治的角力隨著拜耳推動投資逐一呈現。拜耳TDI的製程中會產生光氣,不過光氣不儲存,產生後隨即被鄰二氯苯(ODB)吸收,且光氣就算逃過層層反應關卡拜耳也可靠著氨水蒸氣簾幕來化解,遇水即溶解的特色使光氣於製程中外洩的可能性極低。

但環保人士與省議員卻屢屢以印度波帕耳市多年前美國永備化學公司爆炸案相提並論,並直指二異氫酸甲苯酯比當年的異氫酸甲酯毒性還高出二十倍,質疑省政府環保處把關不嚴。

為了阻止不符常識的流言四竄,台大化工系教授謝國煌親自在當地居民面前將TDI與多元醇混合反應,讓民眾目睹發泡的過程,化解「反應過程將產生劇毒」的疑慮。拜耳也屢次邀請台灣媒體、地方里長與鄉、鎮民代表赴德國參訪工廠,瞭解真相。


傳某記者指點花錢可擺平

瞭解歸瞭解,部分媒體的地方記者到了德國後,對拜耳相關部門提出的「高見」,真為台灣丟盡了顏面。某報地方記者指點拜耳花點錢就可以妥善打點,最後不但提出了具體數字,還強調可以代為處理。拜耳當然沒有這麼做,只不過增添了一項「台灣經驗」而已。

「人人都把拜耳當凱子」,是當年負責鄰里溝通的工作人員最大感受。類似的事情層出不窮,台灣拜耳當年挨家挨戶進行鄰里溝通,入境問俗拎著鳳梨當禮物,博個「旺來」好兆頭,隔天就被地方就傳出拜耳在鳳梨裡塞了大把銀子,進行賄賂,緊接著就是當地居民一連串的抗爭行動,省議會成了各方角力的場域,因為租地案需要省議會通過。

複雜的地方政治生態也讓拜耳吃足了苦頭,八十六年底縣市長選舉,拜耳成為選舉議題,公投竟成拜耳去留關鍵。檯面上地方政治人物高喊民意至上大聲說「NO」,檯面下卻表達十足誠意,歡迎拜耳設廠,大小建廠工程不要忘了要多給機會。押準了拜耳要投資,附近土地也被有心人士炒作,原本乏人問津的土地也一夕水漲船高。

要不要公投是地方的事,但拜耳卻擔心此例一開,全球各地投資計畫都遭到相同待遇。特別是東南亞國家或者印度等開發中國家若援例辦理,後果將不堪設想,一板一眼的德國人實在無法想像,一人一票可以決定一項投資案。


公投聲浪大 拜耳放棄投資

八十六年十一月底台中縣長由民進黨及的廖永來當選,拜耳案公投聲音達到頂點,緊接著十二月中省議會擱置拜耳土地租約案,隔天拜耳就宣布停止在台投資,八十七年三月六日省議會通過拜耳租地案,想要挽留拜耳,但三月十八日拜耳再度表明不繼續推動的立場。

上個月底拜耳在新加坡與亞太媒體座談,夸夸而談拜耳的亞洲布局計畫,台灣在拜耳未來的計畫中,幾乎爭取不到任何像樣的投資,倒是新加坡以關鍵性的地理位置及人才、語言優勢成為拜耳西藥事業、PU事業的亞太技術服務中心。

拜耳PU部門負責人Kaiser強調,未來拜耳在亞洲PU市場的佔有率將在五年內由目前的百分之十提升至百分之二十五,拜耳已經在日本、新加坡設有亞洲服務中心,明年第三個服務中心將設在上海,與中國大陸的合資企業已達十一家,未來仍將持續成長。拜耳PU部門全球行銷部門經理Clausius則強調未來幾年在大陸市場將呈現倍數成長。

Kaiser透露,未來將在亞洲地區增加一處年產量約二十八萬五千公噸的PU場,年產值將增加兩億四千五百萬美元,不過已經排除了在台投資的可能性。Kaiser認為拜耳僅會針對林園廠研擬新的製程技術,期望能提高百分之十五的產能,但不會增加其他投資。

生化科技與製藥事業為明日之星,拜耳西藥事業部總裁Ebsworth強調,亞洲市場除了日本以外,台灣的銷售成績最佳。今年第一季銷售金額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百分之三十,銷售數字達一千三百九十萬歐元。但翻開拜耳的投資計畫,將選擇在印尼、大陸與印度設廠生產西藥,並在新加坡成立區域營運中心,名單中獨缺台灣。

為什麼沒有台灣?Ebsworth強調,台灣市場規模小,儘管銷售數字僅次於日本仍不足以支持拜耳設廠,且就營運中心而言新加坡在基礎設施與地理位置上的優勢也強過台灣,再加上醫藥政策對外商限制大,新藥上市審查時間較其他國家長兩年,都使拜耳沒有考慮在台擴大投資。儘管拜耳對中藥興趣高昂,特別對中藥草進行研究結合拜耳農藥、動物用藥及西藥部門共同投入,但研究中心仍在大陸不在台灣。


當年設廠受阻 拜耳耿耿於懷

新加坡的亞洲媒體發表會中,與多位拜耳高層主管私下接觸,拜耳對當年台中投資案失敗都耿耿於懷,面對記者詢問「為什麼沒有考慮台灣」時多點到為止。直到一次午宴,拜耳高級主管以一句「當年我們捧著錢敲門投資台灣卻不要」起了話頭,道盡了台灣其實失去的不僅是拜耳投資案,投資過程中留給拜耳的種種台灣經驗,隨著台灣在亞太競爭局勢中的優勢盡喪,台灣未來的招商路恐將更維艱辛。

當年台灣全力衝刺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時,新加坡、上海與香港就是台灣的主要競爭對手,台灣端上檯面千百種理由,向全球招商,但今天新加坡、上海相繼成為拜耳的亞太技術服務與營運中心,卻獨缺台灣。

民國八十四年經建會成立「亞太營運中心單一窗口」掛牌營業第一天,拜耳就趕著掛第一號,沒想到拜耳投資案第一個掛號,也第一個掛點。「亞太營運中心」也隨著新政府上任,人去政息不勝欷噓,看著拜耳宣佈放棄投資後兩年來的發展,想想台灣這兩年來幾乎沒有任何新重大非科技事業投資案,該如何盤算台灣的得失。
本当の自分を、いつでも表現できる
台灣人就是這樣

只要是藍的建設,綠就反
只要是綠的建設,藍就反
請問你們有什麼差別?

看看隔壁樓,連Costco都反
我真的不知道Costco有什麼好反的?
地球這麼危險,怎麼不去住火星?

八月二十 wrote:
台灣人就是這樣只要...(恕刪)


不管是建設還是重大政令
藍的建,綠的反,藍的會退縮
綠的建,藍的反,綠的照樣強通過

前瞻計畫、兩兆風力發電、深奧火力發電廠、勞基法、還有現在的南部撒錢救觀光
台中市政府的花博經費等等
這是政黨自己無恥
選前做一套,選後做一套
為何變成怪台灣人..?
錢慢慢賺就好,環境保護重要。
沒有拜耳來了中科和三井,而且台中也變成台灣第二熱門觀光城市。
我想海線居民和投資客會覺得拜耳沒來是好事。
menglingli wrote:
前瞻計畫、兩兆風力發電、深奧火力發電廠、勞基法、還有現在的南部撒錢救觀光
台中市政府的花博經費等等
這是政黨自己無恥
選前做一套,選後做一套
為何變成怪台灣人..?


所以綠的建設你也全都反,你正好幫我驗證了我所言
再來,藍綠雖然立場不同,但都是台灣人,不用搞分裂
八月二十 wrote:
所以綠的建設你也全都反,你正好幫我驗證了我所言...(恕刪)

把建設直接分成藍的綠的,正好就是最大的謬誤,也是綠色支持者常常做的事

公共政策和建設應該不分藍綠,針對個案去討論,利弊得失
有質疑的,不一定代表反對全部,重點是"標準一致"。

綠色執政,最大的問題在於"雙重標準",是最多爭議最多人質疑的
你認同嗎?你的看法如何?

髮夾彎,這是近幾年最常看到的流行詞
意思是以前在野時反對抵擋藍營政策或建設的理由
在自己上位執政後,就都不是問題,都不是理由了

我想不用舉例,只要是有在關心公共議題的人就知道
如果拜耳投資案需要公投,那為何風力發電也會影響環保不用?
為何林市長跟德商簽約投資海水採鋰不用?

以前教人民不要相信政府數據,不要在體制內協商,要衝撞要反抗
現在反而都不是這樣了

你說呢?你覺得雙重標準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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