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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簽千億海水採礦MOU 德商竟是1人公司

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高調召開記者會,宣布被德商「哈利霍夫曼諮詢公司」相中,將在台中投資1100億元,興建全球首座「海水採礦」場;因金額龐大且技術新穎,《蘋果》基於查真相立場深入調查,竟發現該德商是偏鄉個體戶,在德司司法部、工商會皆無註冊,也未取得專利。面對質疑,霍夫曼稱:「我們是私人公司,查不到註冊資料。」不願多做說明。

這個讓台中市府人心大振的投資案,上週在台中新市政大樓舉行合作備忘錄(MOU)簽署記者會,林佳龍不僅親自出席,還宣稱招商能力強才被相中。未來,台中港將設置全球首座採多元製程的海水採礦場,萃取鎂、鋰等高價值金屬,最快4年後投產,年產量230萬公噸,創造15億美元產值、1000個工作機會。林更以「一拍即合」,形容雙方合作無間。

■德商未透過駐台單位聯繫 公開資訊也遍尋不著

然而,日韓研究雖顯示海水採鋰可行,但目前仍未有商業量產實例,這讓霍夫曼公司的說法令人存疑。《蘋果》詢問市府與霍夫曼洽談過程,台中市經發局局長呂曜志表示,一個月前,霍夫曼主動與市府接洽,說可投資台中,雙方並在簽約前3天首次碰面。呂曜志轉述,霍夫曼說爭取的國家很多,「但台中的條件很好,所以選上台中。」

換言之,這起高達千億的投資案,霍夫曼只花了一個月就決定投資;《蘋果》追查更發現,MOU合約書中,霍夫曼公司列出的公司編號「DE240547279」,其實僅是一組歐盟地區的「增值稅號」(VAT number),並非經德國正常程序註冊的公司碼。

《蘋果》前往「德國在台經濟辦事處」查證,該處人員說,霍夫曼來台未透過德國駐台單位聯繫。他現場協助我們,使用德國「聯邦登記入口網」查詢,也找不到該公司的註冊資訊。該處人員表示,平常就會用這個網站查詢德國公司資訊,分辨真偽,「通常它都會有註冊號碼幾號,在哪裡設立登記」。

■霍夫曼:我們是私人公司,查不到註冊資料

為釐清真相,《蘋果》致電與霍夫曼本人對質,他解釋:「這是一間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在那種查詢一般公司的網站,你無法查到。我們有在金融機關註冊,也有註冊碼。」

稍後,他寄來一份宣稱是「公司註冊」的文件,但《蘋果》查證後發現,該文件僅是德國商業註冊的「申請書」,德國民眾只要花25歐元(約900台幣)即可登記,但若完成登記僅是「個人工作室」,不能稱為公司,也不能有商業行為,僅能進行市場觀察等非商業活動。

在霍夫曼提供的申請書上,也清楚寫著,公司員工僅霍夫曼一人。此外,這份文件還是向地方政府申請,而非霍夫曼所稱的金融機關。對此,我們查詢德國中央的「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網站,調出「金融服務提供商名錄」,也查無資料。

■1萬人小鎮 竟誕生千億公司

《蘋果》更查到,霍夫曼的個人工作室位於德國北方小鎮托爾內斯(Tornesch)。致電德托爾內斯市政府,負責商業登記的人員表示,霍夫曼公司地址的街道,確實存在,但從未聽過這家公司。《蘋果》去電德國工商會(IHK),辦事處人員查證也說,查不到該公司的入會資料。

根據托爾內斯市府官網,該市是一座人口僅1萬多人的小城鎮,主要產業為醫材、製藥、釀酒;以衛星定位霍夫曼公司地址,更顯示其位於一處住宅區中,絲毫看不出有豪擲千億的公司派頭。

■「海水採礦」只是願景 尚未商用

至於海水採礦技術,《蘋果》查詢「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網站發現,霍夫曼本人確實在2013年,提出一份名為「海水開採程序與設備」的專利申請。不過,申請書雖然提到海水淡化和鎂的萃取,但隻字未提「鋰」。

同時,專利局資料更顯示,霍夫曼的申請不僅尚未通過,且在2015年被認定將撤銷。

我國專研各種採礦技術的「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員郭大璋指出,目前該技術仍停留在實驗室階段,且多元製程海水採礦,聽起來太誇張,像是未來科技,直呼:「這麼好的技術我怎麼不知道?」

《蘋果》進一步探查,在日、韓海水採礦研究裡,每1公升海水僅可提取0.17毫克的鋰。而目前有商業價值的「鹽水取鋰」,都是在鋰礦產地如玻利維亞進行。這顯示,直接在海中採礦產鋰的商業生產模式,目前尚未實現。

針對此事,林佳龍今天回應,這項重大投資案,牽涉到台中港區與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等相關單位, 已經交由經發局長呂曜志,進行全面的評估並召集召開跨部會會議。

(新調查中心/調查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13/1313560/
2018-03-13 16:23 發佈

wrq0049 wrote:
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恕刪)


這是泡泡龍新的吸金掏空模式嗎
好討厭,想玩一次台北雙子星經驗,又被記者破功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北雙子星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s2588s wrote:
這是泡泡龍新的吸金...(恕刪)


不過就是簽個MOU
完全沒有法律效力

就是說有這件事情要開始投資而已
連投資內容都還沒實質審核

也不知道是要擔心甚麼
對啊
要是沒被爆出來呢?
錢就不見啦?
MOU而已嗎?
連箝制查核作業都沒做 還發新聞稿 發的那樣大?
新聞稿還會寫錯?
這種是只有XX才會相信吧
wrq0049 wrote:
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恕刪)
benfish555 wrote:
不過就是簽個MOU
完全沒有法律效力...(恕刪)


不對歐!!
之前小弟在外國公司工作,要併購(acquisition)某公司,後因故併購不成,錯在本公司,還賠一些錢 。
不要亂扯!!

諒解備忘錄,或稱作瞭解備忘錄(英語: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縮寫:MoU),是一種雙方或多方簽訂的備忘錄,是用來記錄不同團體間簽屬的雙邊或多邊協議的文件。它屬於一種行政協議,也具有某種法律的拘束力,可以理解為「簡單形式的條約」。
這件事情,台中市政府會有損失嗎?

benfish555 wrote:
不過就是簽個MOU...(恕刪)


如果說只簽個MOU而已那麼無關緊要,那就不用當時開記者會說的那麼滿,說的那麼好聽,好像造福海線一樣,還創造一堆就業機會.......

john5197 wrote:
這件事情,台中市政府會有損失嗎?...(恕刪)


端要看MOU怎麼寫...
這個MOU有經過市府法務人員的審核嗎?? 沒有就不妙了...
也許他不會從政府賺到錢,但這動作等同台中市政府幫他背書
他後面會拿這層關系去搞什麼?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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