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們,大家好。
小弟我是自住首購族,最近相中了一間高鐵特區的房子,
新成屋不到一年,對方是預售屋時買的,開價1198萬,
但我上實價登入查詢,對方是的成交金額為910萬,
目前應該是適用房地合一的稅制,
我算過依造他目前賣出必須繳交35%的買賣價差,
我覺得應該是不可能殺的比對方購入的價格還低,
我應該如何開價呢?多少價格比較合理呢?
墾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賜教,謝謝。
PS:我之所以判斷對方為投資客是因為,
屋主一次在相同建案購入兩套物件,
且在成屋不到一年就拋售,所以才粗略判斷對方為投資客。
我有幾個看法
您參考
1. 重點不是要讓他賺多少
而是 你想出多少
能出到多少價格 才是重點吧?
2. 你買一瓶可樂
會在乎在小七買?還是全家買?還是其它的雜貨店?
相同地
買房 只要您覺得合理
和 自住客 投資客 還是建商買 有差嗎?
投資本來就有賺有賠
如果人家有本事
也只能讓他賺
(我也被別人賺過 後來 我賣的 賺比他多)
3. 如果成屋不到一年
有可能才去年過戶
屬於舊制
那是用核實認列
非房地合一新制
姑且說是今年過戶
用新制
應該是45% 非35%(不滿一年用45%)
45% 是政府說的
但 投資客有方法
舉例
成本1000 賣1100
繳稅45萬 投資客賺55
這是一般人的理解
可是
有門路的人
可以買發票變為成本
如買100萬的泥作
只要付10%的發票 (賣發票的人也樂意 營業稅用5% 他還賺5%)
也就是10萬
帳面上他沒賺錢
則政府一塊錢都課不到稅
則該人實際賺90萬
這只是最簡單的方法
4. 當然
買房子
喜歡最重要
但都能出到1000萬
買個中古屋在逢甲
不是更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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