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sJay wrote:違建不是要違建商自行...(恕刪) 好笑吧!登陽建設違建102年到現在,市府列違建了,還說要等經費拆除,所以什麼要折什麼不拆,是看清況的。建商可公然違法,3年多來在那賣房子簽約收錢,市府列違建了,一句話等經費,就給登陽建設立刻合法使用嗎?我不相信在崇德路與文心南路的違建那麼大,完全可以沒人發現並不用拆除,真的是胡規林隨,胡志強跟林佳龍好像選誰都一樣
etcat wrote:記得是公告違建後幾天...(恕刪) 市府與登陽的...=====請台中地檢署主動偵辦吧!還有登陽建設下的登悅建設蓋了登陽穗悅假隔間牆騙取政府使用執照的偽照文書的部份,一起調查吧!
lewishung wrote:登陽品牌失火滿嚴重的...(恕刪) 請各建商誤模仿登陽建設,當作教材吧!希望法院這個民事判決也重判登陽建設,才不會讓建商亂搞,營建要好重判登陽違約賠償,其他穗悅被逼交屋的,也一起來主張自己受損的權利吧!4/20-15:00台中法院民事第一法庭,開庭有興趣的可去旁聽,也可順便看看登陽建設老闆跟律師的風采與能言善辯的嘴,一抹留白外觀留白是說空氣白環境白,真是強。。。
lewishung wrote:登陽品牌失火滿嚴重的...(恕刪) 想到這事我就氣到睡不着,還得起來吃安眠藥,我只是個社會底層勞工,拼死拼活的一生也只能買一次房。買的時後給你看好的建材,好的規劃。蓋好時給你說他有權變更,一切都是廣告美化,我們無權退。硬要逼你交屋,這是合法詐騙嗎?這樣搞下去,以後全台建商或老闆買賣商品,不就都能拿哀鳳樣品實賣你小米,要退還要告你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