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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大埔案, 台中再現 (先是黑道封路, 現在是黑道拆屋)

這真的要靠各位用力傳播出去, 先是黑道封路, 現在是黑道拆屋, 真的是太過份了, 明明縣長和小英都已經知道還放給它拆


台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過半地主同意,但另一半不同意,法院裁定地上建築物要強制拆­除,擔心夜長夢多,竟然選在凌晨四點動工,反對的人家措手不及,痛批重劃會罔顧居民權­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FTCoDs_oR4





台中黎明市政路口的自辦重劃,當地賴姓地主出面指控,自己住家劃進都市計畫,要改建成­交通轉運站,地主簽約同意開發,但要求原地分配,目前雙方還在打官司中,法院一審認為­賴姓地主應該履行契約,裁定強制執行拆屋,地主不滿上訴。然而房子卻在凌晨四點被強行­拆除,住戶不滿,要市府主持公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pxOtLH8EBU





又出現重劃拆屋爭議!台中市黎明路跟市政路口因為重劃公司成立重劃會自辦重劃,跟當地­一戶賴家人協議拆遷,但賴家人事後才知道,雖然這塊交通用地,未來規劃要蓋轉運站,但­是他們的房子並沒有影響施工或分配不需要拆遷,跟重劃公司原地分配的問題還在打官司,­沒想重劃會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11日拆除他們住了40年的家園,賴家人跟自救會­員痛批,官司還沒認定就強制拆屋,根本就是大埔案的翻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cio-K2gvQ

2016-04-11 19:35 發佈
台中這是“自辦市地重劃”
與苗栗大埔張藥房“區段徵收”不同
自辦市地重劃是由地主自行辦理重劃
這才是轉型正義,懂不?不是我拆得都不合法,等我上台慢慢拆
底下這篇文章有提到這種重劃的「多數決」是怎麼做的:

【荒謬的市地重劃】當「重劃」變成多數決的霸凌遊戲


重劃的參與機制是「多數決」,需有一半數目的地主同意。但這個五成的門檻,就讓問題層出不窮:有人將土地分割成A4影印紙的大小,用人頭地主衝人數,有黑道利益混入重劃事務,一張張同意書背後多的是暴力與脅迫事件。最終,都只能走上訴訟一途。

不管誰執政,不管公辦自辦,只要程序合法,又有法院判決,該拆就拆!!
不希望像台北一樣一堆釘子戶!嚴重影響市容!也拖累都市的發展!

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面積廣達186公頃,緊鄰七期重劃區,是全台最大、重劃利益最高的自辦重劃區,其中,位於市政路旁黎明路至環中路的「交六」用地約8.4公頃,市府計劃做公車轉運站,但因部分地主不滿重劃會將交六做為自己的抵費地,卻將較偏遠的土地分配給原地主,爭議不斷。

賴姓地主之子賴俊宇說,父親在交六用地經營螺絲工廠長達40多年,2008年重劃會成立後,他們要求原地原配,但重劃會聲稱交六為交通設施用地,不得分配,他們只好在2011年與重劃會簽約同意自行折遷、獲配土地在附近黎明路旁的協議書,但事後,他們詢問市府及內政部等相關單位,發現交六事實上可原地分配。

賴俊宇說,他們多次要求原地原配未果,是拒絕自行拆遷,重劃會遂向法院提告訴請強制拆除,並片面與他們解約,改將他們的土地分配到3公里外的重劃區最南側。賴家2012年控告重劃會不符配地公告,要求原地原配,並於一審獲得勝訴,目前二審還在審理中,但重劃會訴請強制拆除去年10月勝訴定讞,法院訂今天強制拆除。

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司改會中部辦公室等20多個民間團體得知後,今天上午9時到場聲援地主,但重劃會得知後,竟提前一步於凌晨4時許就動員怪手等重型機具前往強制拆除

行動召集人柯劭臻律師說,交六用地開發性質猶如台北轉運站交九用地,其中僅2公頃是轉運站,其他6公頃可興建高級飯店、購物商場,獲利千百倍,重劃公司怎麼可能放手?重劃會在配地訴訟尚未定讞就急著拆除賴家,若未來地主獲得原地原配的判決,將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黎明自辦市地重劃開發公司「富有開發」總經理特助林志彥說,強制拆除係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該公司依法強制執行,且上月31日,法院也跟債務人(賴家)協商、製作執行筆錄,債務人也同意4月11日、即今天由該公司拆除。為何選在凌晨4時許拆除?林志彥說,4月11日起他們就有權利拆除,「法院並未說要來,而是交由債權人自行拆除!」

資料出處:蘋果日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11/836007/
自辦市地重劃
自辦市地重劃
自辦市地重劃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請先搞清出 屋 是誰拆的 地 是誰重劃的

安卓拉貝貝 wrote:
自辦市地重劃
自辦市地重劃
自辦市地重劃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請先搞清出 屋 是誰拆的 地 是誰重劃的


雖然是自辦的,但市政府仍然有核准的權限

自辦公司 應以原地方配為原則(若區段徵收則另外一回事),分配別的地方,差異那麼大,地主怎麼會滿意

説穿了都是錢的問題,賠償金額一戶一億,大家都麻讓拆,什麼正義,均富,都是因為錢的問題⋯⋯
今天的問題是在土地分配
非市府的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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