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看過之後還滿意~(是價錢能接受不過這禮拜看合約書 快吐血條約蠻多不平等的地方~(堪比南京條約例如買方違約 需要多付延遲利息但是賣方違約 只約價金返還(不計利息這邊就與內政部的內容不同...小姐又說 合約內容不能改目前還在詳閱中...因為小弟是首購 其實也不明白不知道有沒有謙邑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或是有經驗的大大 指導一下
其實預售屋的合約書內容幾乎都差不多...每家建商都是買方違約 需要多付延遲利息,你可去各家比較看看但是賣方違約 就差很多了...履約保證機制中的價金返還之保證跟價金信託算是最安全有保障的了;如果是"同業連帶擔保"或者是"公會連帶保證"那就要注意了,有可能房子沒蓋好會造成買家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