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式透天住宅能夠裝置基地台嗎?

各位大大,
集合式透天住宅能夠裝置基地台嗎? 因鄰居偷偷裝置基地台,管委會也在事發後新增規範不得在住宅裝置基地台.鳥籠.雞舍..等等,
因對方已經裝置約2~3年,目前社區住戶想發起拆除一事,但對方回覆"那是我家~我愛怎麼裝就怎麼裝", 一副不理會管委會,如果對方持續不理會,是否可以以管委會名義發存證信函?或是我們真的只能讓對方為所欲為?
(順便一提, 對方是國家執法人員, 所以對法律可能比較了解吧~)
2012-03-22 18:26 發佈
Sheena0608 wrote:
集合式透天住宅能夠裝置基地台嗎? 因鄰居偷偷裝置基地台,管委會也在事發後新增規範不得在住宅裝置基地台.鳥籠.雞舍..等等,
因對方已經裝置約2~3年,目前社區住戶想發起拆除一事,但對方回覆"那是我家~我愛怎麼裝就怎麼裝", 一副不理會管委會,如果對方持續不理會,是否可以以管委會名義發存證信函?或是我們真的只能讓對方為所欲為??


1.管委會是執行單位 不能制定規約 規約內容一定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才算
2.規約內要記得寫『溯及既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5條
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第49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
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
,得連續處罰:
一、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違反第五條規定者。

我覺得可以用違反第5條依第49條請主管機關處罰 詳細還是請你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再看一下吧
再請問,
如果規範是有超過半數住戶同意, 但當事者並未出席參與會議, 他會不會不認帳?
另外, 他的住宅是店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他有約束性嗎?
Sheena0608 wrote:
如果規範是有超過半數住戶同意, 但當事者並未出席參與會議, 他會不會不認帳?

反問你一下 假設立法委員沒有出席表決 那三讀通過的法案 請問沒出席的委員要不要遵守??

Sheena0608 wrote:
他的住宅是店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他有約束性嗎?

同一個社區就要遵守規約阿 店面只是專有部分的性質不一樣 很多大樓一樓不是都有便利商店 你可以去打聽 順便交流一下便知
謝謝黃色螢光筆大大的回覆,想再請問,
我有看過公寓大廈法條, 因為我們社區是迷你的集合式透天(只有7戶), 二年前只開過一次住戶大會(當時只有4戶入住,有3戶是建商的)並新增規約 ( 不得加蓋/設立基地台.鳥籠...等等),之後就沒開過了,這樣會受罰嗎?法條好像有說要受罰耶~
你們社區都不按照規約開會 要怎麼要求其他人遵守? 法理上一點都站不住腳 難怪有人不與理會

我覺得叫管理負責人去自首 有罰款就繳一繳

從現在開始依規約辦事 管理上站得住腳 就沒有住戶裝皮皮了
我們社區己經開過管委會並同意委由律師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拆除~但對方完全不理~一副不理我們~
如果我們去告他~勝訴的話~拆除的費用會要管委會出錢嗎?還是要對方自己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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