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臨地界範圍1.5公尺為防火區隔 這1.5公尺不屬公用 還是你的私人地這範圍內還是能蓋 但是要用防火建材 圍牆的話 應該還好若想抓它方是否違法 還是要看它的建蔽率另 2塊地之間需做排水溝等公用設施通常為1邊出1半土地 可以用協調的 除非被徵收協調不成 通常就不用做了以上供參各地方法令不見得相同喔~可以去問問當地熟析建築相關法規的
今天的新聞有阿施工中屬A類違建 即報即拆 可以去你們當地縣府建管課(或城鄉局)相關網站查詢法規不過重點還是可以由他的建蔽率(建築投影面積與空地之比值)有沒有超過法規所規定的比率(如住宅區60%、商業區80%;如地有100平方公尺,建築物投影面積不得超過60、80平方公尺)去判斷不然人家若有申請增建 你去舉發就丟臉了再來 鑑界.....你可以逕自去申請地政事務所會排定日期 及通知與欲鑑界土地相臨之其他地主如果當天對方沒會同 應該是相當於對結果無異議至於下水道要坐落在誰的土地 還是要看你們當地政府相關規定以我曾經遇過的工程發包後 土地喬不攏 就不要作 很多地方等錢做水溝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