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哥大 wrote:
據我所知臨中央路這塊地捐給政府50%後確實是改為商業區
...(恕刪)
捐給政府50%,這數字是從那裡來的,怎麼和我的認知及手頭上的資料不一樣.
先定義要討論的標的(也就是要蓋3C/影城/購物中心的地方):
基地座落:東鄰中央路,西接和平路,南抵中央路141巷,北以信義路為界的一個區域
基地面積:3.788公頃
基地現況:原為工業區(工一甲),華隆公司耐隆廠用地,計劃變更為商業區.
捐贈說明:
1:自願捐贈土地
依據"都市計劃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此案自願捐贈比例為第一級,
所以捐給苗栗縣政府的可建築土地為15%,
也就是 3.788(公頃)×15%=0.5682(公頃)
2:捐贈公共設施用地(包括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
依據"都市計劃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扣除自願捐贈土地後,剩餘土地
應再提撥30%作為公共設施用地.
也就是 (3.788-0.5682)×30%=0.96594(公頃)
此公共設施用地,由開發者自行負擔興建經費,興建完畢,由苗栗縣政府
驗收通過後,無償贈予苗栗縣政府.
主要計劃土地使用面積:
1:商業區用地: 2.5978公頃
2:公共設施用地:
A:廣兼停用地:0.3787公頃
B:道路用地:0.8115公頃
資料來源: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劃(部份甲種工業區為商業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
地目變更時程:縣都委會已經於100年4月7日通過變更,目前案子正由營建暑中部辦公室
審議,待審議通過後,即可提交內政部都委會.
資料來源:苗栗縣都市計劃委員會第229次會議記錄
影城會不會蓋?威秀會不會來?
購物中心是說真的還是玩假的?
現在唯一能做的是:耐心等待,靜候佳音;102年就會雲開霧散,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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