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剛結婚跟老公家人住一起
一直被大伯討錢(婚前就知道他的行為)
然後我公公一直放任他還要我們順着他(因為他會以死相逼。我沒婆婆)
但之後因為懷孕我沒工作了 要產檢啥的開銷也變大
我們就開始裝窮不太願意給 老公跟大伯就整天在家吵架
公公又管不住大伯
更誇張是我生產的前兩天在陽台晾衣服
他跟我老公吵架理虧然後在廚房隨手拿了個東西要衝過來打我
還好被我老公擋住
然後一直罵我髒話說我是婊子都是因為我慫恿我老公不給錢
以上都忍下來他也一直繼續要錢
最後導火線是因為我們夫妻合併報稅但剛結婚還不懂
然後補稅的單字寄來家裡他擅自把我們的信打開
我超生氣覺得我們夫妻所得被他知道(不能裝窮
)可能小孩剛出生心情又不好
我就直接去警局備案提告順便申請保護令
他們家的姑姑叔叔等親人知道後在家族群組把我罵翻天說我是壞媳婦
然後以上都是廢話
總之老公就為了保護我娘倆
搬出去住+買了老公上班地點附近的預售屋
預售屋也不大扣公設才17.多
當時是太有自信的我老公講說反正以後再換大
然後我也太有自信的相信
目前在等蓋好交屋
可是背貸款讓我們後悔無數次
覺得再來一次應該只會租房~
所以我認為真的需要衝動
抱歉我打完才發現重點應該要放在前面的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