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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購買的預售屋成了東站雙城的接待中心

建商已刪除更正自己在13樓的爭議言論(雖非葉日全所為),且葉董在今日中午來電道歉,本人決定不再追究,葉雲騰董事長一直都是我們能信任的人,誠如本人去年鄰損發生後的留言(#32)--建設公司對此案的誠意無庸置疑,本人給予肯定,只是一些細節及允諾兌現度尚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時過一年, 問題仍如上述, 受損戶已展現極大的耐心與容忍度(有誰能容忍自己家裡牆壁與地面有寬3cm裂縫長達數公尺, 牆角被挖一個約莫40平方公分的大洞, 主建物傾斜...一年多未修復都不著急的?),但不要因此誤認受損戶可以毫無原則地接受建商修復後低於常標的狀況, 我只強調一點:居民要求的是"修好",而非僅是"完工"表象(事實如本人在本篇18樓所附相片, 不再贅述)。
低頭了~~!!!

黎明曙光 wrote:
建商已刪除更正自己在...(恕刪)

jolisa25 wrote:
低頭了~~!!!...(恕刪)


這些事件處理得好,對建商都是正面加分。

Will5569 wrote:
這些事件處理得好,對...(恕刪)


給予肯定!

樂見大家都能回歸理性互相尊重的出發點討論事情!
關於房屋傾斜扶正,擠壓灌漿工法之原理>>>轉自網路
擠壓灌漿最早乃是起源於基礎灌漿工法。而基礎灌漿工法在歐洲1940年前即被廣泛使用。其工法乃藉由水泥類混合物在混凝土舖面或基礎下面,藉以改良基礎下之土壤及改善舖面或基礎之功能,一直到近30年經過多方之改善與改良,擠壓灌漿方被發展與推廣,並被用為結構物下基礎之改良及結構物沉陷之修復工作。
擠壓灌漿工法是一種特殊之地盤改良工法,其改良土壤之原理為將一種高稠度、低坍度且類似石灰之特殊水泥砂漿材料,以壓力灌漿方式注入土體中。此種特殊之材料即使在高壓狀態下,亦不易進入土壤孔隙中,因此此種水泥砂漿在灌入土體後,便形成一灌漿球,並在水泥砂漿和土壤間形成一介面。當灌漿球在壓力灌注下,將逐漸向外擴大,此時在灌漿球周圍的土壤受擠壓到某種程度後灌漿球在水平方向便不再繼續擴大,而轉向垂直推力大至足以克服其上之覆土載重及建築物荷重時,建築物即可被頂起。综合上述可知,採用擠壓灌漿不但可利用其灌漿球硬化後之強度及其周圍土壤受擠壓而更形緊密之效果,以達到土壤改良之目的外,亦可利用其向上擠壓土壤之特性,達到搶救建築物發生沉陷之目的。惟欲頂起之基版上之建築物過重或欲頂起之高度甚高,則可在擠壓灌漿完成後,即基礎地質改良完成後將灌注體與基版之交界處挖開,中間加設千斤頂等裝置,以機械方式將結構物頂起。
黎明曙光 wrote:
建商已刪除更正自己在...(恕刪)


建商若肯承認疏失負責修繕到底, 小弟是給予肯定態度

現在資訊發達, 什麼都馬查的到, 建商別拿自己信譽開玩笑~
噗 ~ 要跟我做好朋友喔 ~~
感謝kaorh2熱心提供的資料,目前的歧見在建商不接受專業的結構技師公會鑑定結論-拆除重建,而非房屋能否扶正?想當初921大地震後,政府皆遵循這些結構技師公會的結論處理善後,而本案建商卻執意不從!地盤改良在去年鄰損發生後,建商已實施;扶正工工法少說就有7種,不論是千斤頂頂升或托底工法,據本人蒐集的資料,成功率也非100%,且可能在施工過程造成二次傷害的風險。

無論如何,感恩囉!
誠心感謝,很多人能同理我們,今日是你買到此屋做何感受?
很抱歉,有些發出不平之鳴而遭受池魚之殃
祝福,已損住戶

花千萬學來的寶貴經驗,法律沒保障我們得付千萬的小老百姓,一生能有幾次買房的機會,對我們來說是個重大的決定,也是成家的一個重要歷程,期待屋成的歡喜,卻只能自認倒楣被建商如此使用此”建物”。

合法嗎?合理嗎?就算合法合理,你會希望自己買到這樣的家嗎?

無法再相信當初選擇的理德建設,慶幸我們還有其他選擇的機會,
好建材,好設備,好地點,好風水……
都不如能”理”解並尊重購屋者的好建”德”

做個記號!

以後買屋特別來看一下!

以後買屋特別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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